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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便灵活的民间借贷受青睐

   2009年元旦前夕,沈家门居民黄先生办妥了抵押借款的相关手续后,如愿获得了150万元的借款,使自己的企业在这场金融危机中有了转圜余地。相比向银行贷款,这笔“救命钱”可来得快多了。

   黄先生是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去年下半年因受金融危机影响,大量资金无法周转,企业经营岌岌可危。想到银行贷款条件多、时间长,且放贷手续繁琐,黄先生就决定在民间借款,以解燃眉之急。

   他首先找到出借人,达成了一份借款协议,声明自己急需借款150万元,借期2个月,月息3万元。接着,双方来到我市的阳光公证处,办理了抵押借款公证,由黄先生提供沈家门一套300平方米的住房作抵押。随后,双方又来到我市房管部门,进行产权抵押登记。经过严格审核后,黄先生在短短两天内就借到了救急款。

   “这种抵押借款协议类的公证越来越多了,特别是出现金融危机以来,增长幅度更大。”市阳光公证处副主任王建平说,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因其手续简便、操作灵活,能在短期内筹得所需资金,因此日渐受到青睐。去年阳光公证处共办理此类公证320余件,比2007年增长了100件左右。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5家公证机构累计办理民间借贷的抵押借款协议类公证近500件,同比2007年上升不少。借款额度从十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借期短是最大的特点。

   市海韵公证处主任翁安其分析认为,受金融危机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中小企业、个人的放贷政策收紧,也促使这部分人纷纷走向民间借贷。而且,用不动产做抵押的民间借款方式,也让出借人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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