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9日讯
2008年12月3日凌晨,温州市鹿城区矮凳桥路宽心老人公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7名老人死亡(详见本报去年12月4日报道)。
前天,该公寓负责人潘某,被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批捕。
检察机关认为,潘某未按《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该公寓老人居住的房间内,没有安装紧急呼救按钮和电话等设施,致使行动不便的老人,无法及时求救而遇难。
另外据潘某交代,该老人公寓的社会福利机构执业批准证书,有效期是2005年7月至2008年6月,事发时已经过期。由于民政局要求,只有公寓消防合格验审通过,才能统一发证,而该公寓根本无法达标,所以一直没去换证。
经办检察官认为,由于上述一系列问题,导致火灾中7名老人死亡。潘某作为直接责任人员,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应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