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眼看就要到春节了,民工兄弟都希望早点拿到工资,回家过个安稳年。可四川、贵州等来禾的18名民工却心急如焚,因为他们为某公司的一项建设工程忙碌了大半年,至今却连最基本的劳动报酬都没拿到。
据了解,嘉兴某建设公司承包某商标制造公司厂房建设工程后,雇佣了18名民工负责具体施工工作。但工程竣工后,建设公司和商标制造公司因为工程款支付和厂房质量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建设公司甚至因为对方拒绝支付工程款而将其告上法庭,商标制造公司又认为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来二去,这18名民工的工资没了着落。
今年1月5日,获悉南湖法院新丰法庭正在审理该建设公司与商标制造公司的两起纠纷,18名民工抱着一线希望来到了法庭,大伙儿告诉办案法官,如果没了这笔工钱,他们不仅没钱回家过年,就连吃饭看病都困难,请求法庭无论如何都要帮助他们讨回拖欠已久的工资。
法庭面对上述情形,考虑到年关将至,若不妥善解决民工的实际困难,不但百姓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对社会稳定造成负面影响。新丰法庭的法官们在集体商定后,经院领导审批,先予执行了商标制造公司在诉讼保全中存放于法庭的保证金17万元,并在第一时间将该笔款项交给了18名民工,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