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2日讯
日前,诸暨市工商局从源头入手,对诸暨市两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经销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抽样检查。经检测,有4个批次经鉴定不合格,不合格率25%。目前,工商部门已对上述4个不合格批次的3660封(个)烟花爆竹进行就地封存,责令商家暂停销售,正在进一步立案调查中。
与此同时,诸暨市工商局还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发现4家饭店宾馆、名烟名酒商店涉嫌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
在4个检查现场,工商人员共发现假冒“贵州茅台”酒共121瓶,总案值为10多万元。经初步调查,这些假酒大多是当事人以较低廉的价格购进,再分别以每瓶780元至1080元不等的价格售出,共计非法经营额40多万元。消费者花高价却买来假酒,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现在4起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