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根据中央和省里部署,我市今年开始对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确需保留的,要提供依据并说明具体理由。
此次清理规范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市委直属机关,各县(市、区)党委及其直属机关,市、县(市、区)人大、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等。
据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清理工作按照“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和中央文件明确规定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者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等,坚决予以撤销。市级以下(含市级)党委、人大、政协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直属单位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清理规范工作由市委统一领导,并由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建立市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清理规范工作从2008年12月开始,2009年6至7月基本完成。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各地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信访举报,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