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人 南湖派出所 王兴建
昨天晚上9点左右,在市区嘉兴大桥上,一名年仅16岁的甘肃少年“调戏”比他大10岁的四川姑娘,争吵中少年踢了姑娘一脚。我们赶到现场处理,少年一听要进派出所,有点害怕,连忙向姑娘道歉认错。
事情是这样的,昨晚,少年小高与两个同伴步行回家。走到嘉兴大桥时,两个骑车的姑娘从他们后面赶上来,小高对着其中的一个姑娘吼叫起来。这下可惹火了姑娘胡小姐,她回头指责小高,称其耍流氓,小高听后很生气,于是双方吵了起来。
小高年轻气盛,踢了胡小姐一脚,踢得胡小姐捂着肚子直叫,手机也被甩了出去。于是,胡小姐的朋友打电话报了警。我们发现小高还是未成年人,就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