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昨天向市民公示,今年要办好的“十件实事”,也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了明确:
主城区老社区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万人;向高校毕业生提供需求岗位6万个以上,帮助5万名以上大学生在杭就业。
开展第九次“春风行动”。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支付范围。全市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10%。
开工建设10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万平方米,经济租赁房(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和创业人才公寓)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开工300万平方米、竣工180万平方米。市区保障廉租住房家庭2900户,低保标准2倍以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房应保尽保。危旧房改善累计完成100万平方米。完成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50万平方米。
开通快速公交三、四号线。做好丁桥、三墩、闲林、下沙等居住区公交配套,新辟线路15条。实施余杭、萧山两区公交线路改造,加快公交一体化建设。完善免费自行车系统,年内达到服务网点2000个、公共自行车50000辆。市区增加800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85%以上。
加工食品合格率达90%以上。建立鲜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全面整治小餐饮。
完成230个老旧庭院和80条背街小巷改善。实行早期住宅民用电合表用户“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完善老小区燃气管网建设,发展燃气用户2000户。
实施健康生活进千村万户行动。在市区重点公共场所实行禁烟。
推进市区支小路与河道整治。开工建设市区支小路50条,完成小河下、永华路、马塍路、长板巷、相埠路等20条支小路建设。
完成250个村的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