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劳动力总体供大于求矛盾和结构性就业矛盾进一步加剧,同时出现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四峰叠加”的局面。2009年,杭州市就业形势严峻。为了进一步促进就业,杭州市将出台新的积极的就业政策,以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2008年: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2008年,杭州市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到去年底,全市新增就业人数20.1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1.42%;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2.59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5.57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63.80%和316.58%;城镇登记失业率3.02%。
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安置就业。在保安保洁保绿岗位基础上拓展了助老助残岗位。2008年,新增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954人次,12月份公益性岗位实有在岗人数已达10282人。约有3000余名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勤杂岗位工作。
通过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帮扶了66709名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7万人。
2008年全市再就业培训6.22万人,技能培训后就业率达66.92%。就业培训补贴工种和项目从原来的65个工种、181个项目拓展到了118个工种、273个项目。
2009年:出台新政促进就业
2009年杭州市就业再就业的目标是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万人;引导和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7.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全市确保60%以上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力争主城区的老社区全部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消除零就业家庭。
新的积极就业政策将改变以往就业政策三年一轮的做法,变成了不设定政策审批截止期限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有效期延长至退休。小额担保贷款期限由一般不超过2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年。
新的积极就业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帮扶对象范围增加了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的3545人员,将低保对象扩大到所有困难家庭人员,取消了对4050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失业登记6个月以上的限制;将灵活就业补贴对象拓展到所有持证人员;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优先安排的范围拓展到4050、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人员;将小额贷款借款人范围扩大到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将培训补贴的对象拓展到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公益性岗位等政策向农村延伸。
新的积极就业政策的含金量进一步提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每人每月两项合计300元;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4555”人员用工第一年每人每年两项合计5000元,连续用工每满1年每人每月两项合计600元,其中“4555”人员每人每月两项合计800元;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人员、困难家庭人员、其他人员分别给予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保补贴每人每月两项合计500元、400元、300元。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提高到200万元。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培训费全额补贴。对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