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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看上去很美

   有人休假有人遭拒 网友感慨“带薪休假”更像镜中花水中月主持人:云子

   1月13日本报《“带薪休假”一年“零投诉”》对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一年来,南京的情况做了报道。这也引发湖州网友的热议。去年初,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在本期讨论中,不少网友上来报喜讯,享受到了年休假啦;也有不少网友悲叹,既没享受到休假,也没享受到3倍补偿。投诉?不敢啊!不享受带薪休假是小事,金融危机下,丢了饭碗可是大事啊!其实,带薪休假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45条就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版主采访获悉,原来湖州就有部分单位执行了带薪休假的制度。看来,不管是法规还是条例,关键在执行。这也是最难的环节。网友沈城说:“这个旨在保障公民休息权的法规的落实,离不开公民休假意识的增强以及政府督导力度的加大。”还有,期盼涌现越来越多人性化的好老板吧!

   NO.1 老板让我们休假了

   淘气:我们公司执行的还是很不错的……即使没有及时安排,也会找另外的时间给你休假!对于有些公司不执行,那是因为一个公司的体系问题。金融危机下,多少人愿意为了这几天假期而和自己的工作过不去呢!如果类似情况都投诉了,我想投诉电话会被打爆的……呵呵……个人观点。

   碧草青青:我们单位也不错的,年休假都给休的,只是因为安排不过来的关系,大多数人只能分开休。作为一个普通的职工,若单位不给年休,不给3倍补偿的话,也是无可奈何的。谁敢去投诉老板啊,除非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后顾之忧啊!所以说,“带薪休假”零投诉是有水分的。

   美丽心情:我们老板让我们休假了,哈哈!不过是分开休的。老板说,给员工放个假休息下,心情也好,回来工作有笑容啊,效率也高了!其他老板也可以想想呢!你企业里没有人文关怀,怎么叫员工讲贡献!将心比心哦!

   NO.2 没休假,郁闷啊!

   成熟男人:没有啊!不要说“带薪休假”了,双休加班的都没有呢。更何况……去年7月份至今还没有签合同呢!无奈!

   墨·风:公司说是让休的,可是我只知道在科室领导的带头下,我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都“自愿”放弃了年休假!当然也没有人投诉!!!!醉清风:没有享受,也没有补偿,也不好去投诉的。一切随缘:没有啊!天天AND空空:没享受到,郁闷啊。

   蒲公英:好像还没有这个概念,就算心里有点怨气,也不敢表露出来。毕竟单位都是这样,没有谁提出来要休假。华彩:向单位请探亲假都要讨价还价,还谈什么年休假。遭拒啊!哎!

   NO.3 老总们要重视啊

   筱萌:带薪休假,多好啊。多想有个长假出去玩玩的,好想长假可以轻松下,可我们单位就没有,怎么办?难道要丢了工作才会有长假?这问题是要引起私营企业老总们的重视才好啊。东西南北中:能享受年休假的除了经济效益很好的企业外,要么就是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的企业员工饭碗都难保,年休假是享受不到的。即使享受不到,也是不敢为此向老板讨说法,顶多是私下里议论议论罢了。老实说也没有人敢为了年休假去投诉,再说目前投诉怕也无门。更何况金融危机面前裁员已经叫人提心吊胆,谁还会争这个年休假?好的单位不争也有,差的企业争也没用。寒夜春风:东南西北中,说的好。

   激爽心情:《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真正的落实还是有难处的,在民营企业中的老板,你想去从他那得到他认为不该给的货币是难上加难,除非你的选择是走人。即使是给你了,也是在炒作。羊毛出在羊身上。人性化的老板少呀!国务院既然出台了条例,关键是在落实,要动用政府的职能来监督和查处,不定期地抽查,加大查处的力度,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不仅仅是来等待职工的投诉,守株待兔,到年终弄个总结报告:今年职工带薪休假执行到位,没有投诉!这好像反而成了他的工作成绩了。作为普通大众百姓,你看了能信服吗?职工投诉他先要考虑到自己的工作,不会因小失大而去拨动这根弦的!

   NO.4 许多细节需完善

   沈城:现在很多人把“带薪休假”当成一个笑话,因为它更像镜中花、水中月,实施一年仍未真正落地。我个人认为,这个旨在保障公民休息权的法规的落实,离不开公民休假意识的增强以及政府督导力度的加大。“国家推行带薪休假,目的是以此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品质,同时促进经济消费”。现在看来,真正落实带薪年假的,局限于一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效益较好的国有企业,多数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大都没有落实上述规定。“带薪休假”仍需完善 ,“带薪休假”施行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又该如何维权呢?有律师说,“条例”作为行政法规,其中的每项规定都必须依法执行,不执行带薪休假将视同为违法行为。

   如果员工提出休假,而单位既不批准又不给补偿,公务员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事业单位职工可申请人事仲裁,企业员工及个体工商户的员工等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并申请劳动仲裁。

   不过,现在不少劳动者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放弃了自己休假的权益,有的提出休假遭拒后,更不敢向单位索要自己放弃休假后应得的报酬。“劳动者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与用人单位闹翻的。”

   而且条例中并没有制定责任追究方面的条款,执法不力者将难以被追究过错。

   带薪休假能不能有效实施,关键还是要对用人单位加大硬性约束。“政府部门可把带薪年假作为一个条款纳入劳动合同文本中。”带薪休假制度落实起来,许多操作细节更要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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