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昨天刊登的《洗黑狼真能让白发变黑发?》一文,揭露洗黑狼系列产品涉嫌用一种批准文号卖3种产品的“鱼目混珠”行为后,当天,市卫生、工商等部门即联系党报热线记者,一同前往查处。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陪同市卫生监督所、南湖区工商分局城西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这家位于市区洪波路与越秀北路交叉口的洗黑狼嘉兴专卖店。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后,向该店工作人员询问老板姓名及联系方式时,均被告知老板不在嘉兴,去了杭州,联系方式不知道等。
随后,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该店所有产品,发现产品外包装上都印有批准文号、卫生许可证号和生产许可证号,但当执法人员要求工作人员拿出其产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时,工作人员又称证件资料不在嘉兴,在杭州。执法人员现场登记了该店所有产品资料信息及目录后,要求工作人员尽快通知老板带齐所有证件资料去市卫生监督所接受调查。
对于“洗黑狼”三种产品中只有一种产品有批准文号的情况,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表示,店方老板不在,他们不宜拆除包装进行检查与核对,所有处理及检查过程均要在老板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如果‘鱼目混珠’行为被查实,我们将对其进行处罚。”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表示。
与此同时,城西工商所执法人员也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店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一栏写有“化妆品零售”,但是执法人员在现场却发现,该店不仅超范围经营,卖保健食品,还擅自设置玻璃、椅子等工具,对消费者进行误导。随后,城西工商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工作人员对保健食品进行撤柜,并令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