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市政府要统筹政府性投入的各类资金,建立统一的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并抓紧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日前,温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落实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生态补偿的议案,并提出相关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关心库区群众生活,积极开展库区环境整治,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确保了水库水源安全和经济发展。但是,珊溪库区较高的生态环保要求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库区群众生活生产水平难以提高,库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和落实任务仍然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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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审议意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做好生态补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宣传力度。要认真落实责任单位,摸清库区周边经济社会情况,加快编制库区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移民安居等规划,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旅游业和替代产业,扶持鼓励群众下山(生态)脱贫。
今后,市政府应统筹政府性投入的各类资金,建立统一的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并抓紧出台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深入研究,科学安排项目、资金,集中财力解决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逐步增加财政资金投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在供水收益中的比例,积极向省水利部门争取提高水资源费返还比例,不断增强生态补偿的能力。市政府及其部门要抓好年度目标任务、激励机制确定,县级政府要抓好项目审定、资金拨付及实施,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协作,提高办事效率;鼓励民间资金和企业投资参与库区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并在排污权交易、环境容量调整、资金扶持上给予政策支持,努力将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成为保护水源安全、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科学发展机制。
审议意见还指出,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要求,发展库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建立社会保障机制,提高群众收入,从根本上解决库区群众生活生产困难问题。鼓励库区群众参与生态农业、旅游业、水库养殖业及替代产业创业活动。参照失地农民政策,建立库区失林失地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使直接受影响的群众通过补偿在低保、养老、医疗方面得到保障。
通讯员 戴言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