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0日讯
为了自己的货车,从苏州赶过来的李先生折腾了一夜了,还是没能开走。李先生说这车也没丢,却是被人盯上了。
在杭州石大路的停车场,我们看到了李先生的那辆内蒙牌照的货车。“市场方面说我没资格开走。”
这就奇怪了,李先生的手里明明有这辆货车的购买发票和行驶证,这些证件足以说明车子是就是他的,可为什么他却开不走呢?“我要开车走,保卫科打电话过来说是别人停过来的,后来我才知道是他把我的车抵押给了别人,他欠别人3万块钱。”
自己的车子被别人抵押了,什么意思呢?原来去年,李先生把车租给了一个姓郭的司机,昨天他不经意打听到,那个姓郭的司机因为欠别人三万块钱,就私自把他的车抵债抵了出去,开始他还不相信,后来才知道,果然如此。“他欠我五万块钱没给我,还把我的车抵押给了别人。”
姓郭的司机现在拍拍屁股人不见了,可李先生呢,却真是成了冤大头了。自己的车子就在面前,车子的所有证件也带在身上,可就是只能看,不能开。而那个抵押下李先生车子的人,已经明确表态了,车子是那个姓郭的司机以三万块钱的价格抵押给他的。李先生要想开走,可以,拿三万块钱来。李先生一口回绝了这个条件,而停车场也明确向他表态,他们肯定不会让他把车开走的。
“市场凭停车票进出,关键的是这车已经让那个司机给赌掉了,我们无权扣车。”
接下来怎么办呢?李先生决定报警。可是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公安分局石桥派出所的民警告诉他,他的这个事情属于民事案件,派出所无权过问。李先生真是没办法了,明明是自己的车子,难道就真的要不回来了吗?
“第一可以找到债权人,停车场大家协商解决,另一方面就是找到司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们找到了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律师崔红伟,他说,首先,因为车主李先生并不知情,而那个姓郭的司机也一直没有出现,所以关于这那辆车的抵押关系现在并不能确定。而进一步,即使这次抵押关系可以确认,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
“司机对车辆仅拥有租赁关系的使用权,没有设定他项权利的权力,抵押也是无效的。车主对车辆的所有权不受侵害。”
对于这个事情,崔律师给出了两个办法,第一,大家协商,包括那个姓郭的司机,以及抵押了李先生车子的那个人,大家都坐下来,有话好好说,把这个事情妥善解决了。如果实在不行的话,那就走司法途径,车子是人家李先生的,那么法律可不会给你儿戏,不管是停车场也好,还是那个抵押了车子的债权人也好,你们都得把车子让李先生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