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的通知》,从本月15日开始,我市殡仪馆殡仪基本服务执行新标准。
根据《通知》,殡仪服务中的接尸、火化服务仍按现行规定实行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该两项收费此次做了调整。接尸费普通车起步价180元/具(超过40公里每公里加收5元);抬尸费50元/具,三楼以上每层加收10元/具(有使用电梯的除外)。丧户自行抬尸的不得收取抬尸费。遗体火化收费标准调整为:成人遗体火化费为330元/具;14周岁(含14岁)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减半收取;市区各医院死胎火化费90元/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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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他服务则分为普通服务和特需服务,实行不同的价格管理形式:普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特需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普通服务是指殡仪服务机构为丧户提供的遗体存放、化妆、殡仪设施租用、骨灰存送等服务。特需服务是指殡仪服务机构为少数丧户提供的除普通服务以外的、满足其特别需求的服务。另外,未经省、市民政和价格部门确定的殡仪服务项目,不得开展,也不得收费。
据了解,鹿城、瓯海、龙湾的殡仪服务收费按市级标准执行。各县(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不高于市级标准核定接尸、火化及殡仪普通服务收费标准,另外,普通服务和特需服务项目也要在市级标准的范围内。
根据《通知》要求,殡仪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殡仪服务项目应由丧户自主选择,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殡仪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票据。殡仪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自立项目乱收费。对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价格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另外,对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三无”、低保对象及困难群众实行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措施。林娜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