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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后不用等待15天 浙江消防新举措帮企业渡难关

  去年,浙江全省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三项指标均实现“零增长”。

  受经济危机影响,政府财政收入减少,企业也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双重压力很可能会导致消防设施投入减少。

  如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消防安全?

  昨天,浙江消防总队总队长张华锋表示:一系列旨在帮助企业克服困难的措施,近日正式出台。

  1.行政许可项目审批可以就近申报了

  比如,原来只能由市级消防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现在项目业主多了种选择,可以就近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消防部门申报。

  而且,消防部门还明确限定了办理的期限,像在收到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家论证会报审资料后,对符合论证条件的,他们将由原不定期限组织论证,改为在10个工作日之内组织论证。

  2.7个工作日内办理封样

  消防部门在受理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申请强制检验后,也不会再不定期限办理封样,承诺为7个工作日内办理。

  3.申请解除火灾现场保护不用再等15天

  以往火灾现场保护是在《火灾原因认定书》送达15天后,才可解除保护。这对已在火灾中受到损失的企业来说,由于不能及时开工更是雪上加霜。

  现在好消息来了。只要企业主申请提前解除现场保护,且经公安消防机构严格审查并符合条件的,将可以获得提前解除火灾现场保护。

  不符合条件怎么办?消防经办人会直接口头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前解除保护火灾现场的理由和结论,并按程序继续保护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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