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于年初向社会公布了“五条禁令”: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1月20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分别是:市中院2080237、zszyjcs@sina.com;定海法院2826317、dhfylzjs@163.com;普陀法院6376802、ptfyjb@putuo.gov.cn;岱山法院4477527、dsfylz@163.com;嵊泗法院5087121、wugeyanj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