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距离2009年中考还有4个多月的时间,嘉兴市教育局昨天出台了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符合政策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四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获得3分或5分的加分,个人累计可获最高加分为10分。
加分条件和分值
据介绍,此次优惠加分对象是参加2009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优惠加分范围包括政策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这四个类别。
政策类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驻嘉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具有嘉兴市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科技类为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以下活动或比赛,获省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下同)、市级(含市本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嘉兴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嘉兴市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以上属于集体项目的,加分仅限于第一作者。
体育类主要为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参加省、市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年度计划内体育竞赛项目,单项获省、市前六名;集体项目获省级前三名(其中篮球、足球、排球前六名)、市级前两名的主力队员(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不超过参加比赛运动员总数50%);2008年6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间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
艺术类主要为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参加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获A级、B级的考生。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可获得优惠加分5分。
此外,父母双方均为市本级农村居民户口、只生育一个女孩(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女孩)、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不再生育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考生(即“双农独女”考生),和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5月31日期间参加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获小B级的考生,可获得3分的优惠加分。
申报程序和时间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09年4月30日前向市、区招生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市、区招生部门对原件进行验证,并填写《2009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优惠加分登记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一名考生如同时符合多个优惠加分条件,可累计加分,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但同一类别重复得奖,只能选加一项。
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由各学校在上报前将享受优惠加分学生名单、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在校内宣传栏或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属于集体项目的,学校在填写申请表时要明确比赛项目、比赛时间、参加人数(不含替补队员)、加分人数、加分分值。2009年5月12日上午,教育部门将在市考试院现场集中办理加分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