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市区男青年潘乙由于自己的“侠义”之举,干扰了交管部门正常办案。目前,这起事故已完成前期勘查取证,并移交市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1月17日晚10时26分许,在市区小南门路口,一辆丰田轿车连撞了一辆出租车和一辆自备车后,稍停片刻便驶离现场,但驶出不远,肇事者把车弃在路边,然后匆忙逃走了。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处置。经勘查,事故是由丰田轿车违反交通信号、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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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民警通过丰田轿车的车牌号查到了车主。经联系后,当晚市区男青年潘乙来到现场,向民警出示了驾驶证,称自己就是肇事司机。但是,当民警询问事故发生时的情形时,潘乙所讲的肇事经过均与民警勘查的事实和掌握的情况明显不符,在一些细节上答非所问。民警经过调查取证,对潘乙进行反复教育,并告知其中的利害关系。潘乙终于承认了冒名顶替的事实:原来肇事者是他的哥哥潘甲。但潘甲的手机已关机,人已不知去向。潘乙以为他们兄弟俩长得相似,年龄又接近,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被交警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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