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吴英案一直备受关注。
涉案人员包括吴英一共8人,2007年3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准逮捕。后来,除吴英外其他7个核心人物的案件被起诉到东阳法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吴英这部分案件由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起诉的罪名是“集资诈骗”。
昨天,7个核心人物被判。
吴英的神秘崛起是在2006年,一个26岁的东阳女子毫无征兆地以36亿身家蹿至胡润“女富豪榜”第6位,位居杨澜之后。
根据检察机关审理的结果,吴英案的核心阶段就是2005年底至2007年初。在这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吴英案的7个核心人物为其筹借到的款项达10亿元。
这7人,除了吴英的干姐徐玉兰也是东阳人之外,其余6人都来自义乌。7人中大部分经商,一人为律师,还有两人有过敲诈勒索等案底。
案件庭辩时,被告方的律师着重提出这是“民间借贷”,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院是这么认为的:这些人向亲戚、朋友、同事或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等方式来吸收资金,“主观上具有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故意”,所以,他们的行为不能算单纯的民间借贷了,而是向社会上不特定对象吸纳资金,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7人中,敛财手段最厉害的是林卫平,他向71人和一个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6亿元(有期徒刑六年),杨卫陵,向30人拉来了1.65亿元(有期徒刑三年);杨卫江向12人拉来7060万元(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杨志昂向9人拉来6635万元,徐玉兰、骆华梅、杨军的角色是介绍人,分别“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760万元、一亿多元、1亿元,分别被判三缓四到一年十个月。此外,还一共罚了他们70万元。
昨天,金华中院的工作人员说,吴英的案子春节后也该开庭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