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杭州市13条“出租车司机新政”出台后,已有378位非杭州市区户籍出租车司机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开始享受杭州社保这棵“参天大树”的庇护。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题调查,截至2008年12月8日,持有有效服务资格证的出租车司机中,有67.7%的人员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91.7%的未参保出租车司机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
为了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2008年底,杭州市出台为“的哥的姐”减负的13条政策措施。解决目前部分出租车司机不能参加社保问题,就是新政之一。
新政策充分考虑了杭州市出租车司机的实际情况,放宽参保条件,体现了人性化操作。首先,允许非杭州户籍出租车司机参照杭州市区户籍个体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次,在办理服务资格证换证期间,允许在失效的3个月内继续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确保其相关保险待遇不受换证时间影响。另外,对参保政策实施前已领取服务资格证的出租车司机,参保时间从政策规定的3个月内,放宽至2009年6月30日前,医保待遇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不按中断参保缴费(要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享受待遇)处理。
出租车司机的社保新政,已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确保“的哥的姐”们顺利参保,积极准备,做到起步早、动作快、效果好;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地税、银行协作,适时调整相关程序,搞好社保费用征收工作,确保出租车司机参保缴费工作顺利进行。
据统计,新政实施3周以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为千余名出租车司机提供柜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