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合理控制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避免过高薪酬。金融类国企负责人的年薪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及企业内部职工收入水平的差距不能继续扩大。
此外,金融类国企老总的职务消费也将受到严格约束。各企业被要求规范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加强对经营管理费用的控制和审查,纠正职务消费中违规开支和讲排场、摆阔气等奢侈浪费行为,逐步缩小直至取消职务消费。
根据规定,在国家对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政策公布之前,各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外金融企业普遍调低了负责人薪酬水平。目前,国内各金融企业正在着手清算2008年薪酬总额和拟定2009年薪酬计划,部分金融企业已主动调整了负责人薪酬。在当前特殊的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被要求带头保持员工队伍稳定,规范薪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