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从现在起,我市将实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以下简称“抄告制度”)。也就是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存在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况,后果很严重!
据了解,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将联合组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的抄告对象,除了全市机关(含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包括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具体的抄告内容是: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故意破坏现场或者冒名顶替的;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因交通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有交通违法行为且公车私驾的。
据悉,抄告制度实施后,党政领导干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将纳入领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考核的范围。领导干部因交通违法行为一年内累计被抄告两次以上,或者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将记入干部工作档案,并作为领导干部考察、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另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也要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对一年内累计被抄告两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情节严重的,年度考核也可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对于我市之所以要实行这种抄告制度,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是以建设‘和谐交通’、‘平安嘉兴’为目标,从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爱护广大干部和职工出发,通过齐抓共管,进一步严肃法纪,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