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市农业部门获悉,2009年我国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最低收购价上调幅度约16%。
据了解,2009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90元、92元、95元,均比2008年提高13元。据悉,这次稻谷最低收购价提价幅度是2004年我国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政策以来最大的一次。
最低收购价和市场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只有在市场稻谷收购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格时,国家才会入市,并按最低价格收购。有关专家认为,去年化肥等农资和农业用工价格上涨过快导致种粮成本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大幅度提高最低收购价,符合国家强农惠农的政策,确保粮农有合理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