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把一名猫贩子起诉到法院了,你能来采访吗?”几天前,记者突然接到一个来自上海的电话,电话那头是刘女士,听得出她神清气爽。对于刘女士,晚报读者并不陌生,去年8月底和今年年前两次发生在嘉兴境内的护猫行动(晚报都曾作详细报道),她都参加并起了主要作用,她的护猫故事还曾被中央电视台《半边天》栏目拍成专题播出。对于刘女士等护猫人士来说,护猫是项艰巨的任务,虽然屡次成功,但猫贩子一直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很难受到法律的制裁。据记者多方查询获悉,这可能是国内首次有人动用法律手段起诉猫贩子。昨天,上海闵行区法院谨慎地作了管辖权听证,记者赶赴上海采访。
法庭外护猫人士聚集
记者得到的通知是此案在昨天下午1点15分开庭,地址是在上海闵行区法院颛桥法庭。记者提前两小时到达法院,此时,法庭外已聚集了不少人,一打听,他们都是上海的护猫人士,获悉有这样的诉讼后,自发赶来旁听。
临近开庭时间,法庭外集聚的人越来越多,其中有不少媒体人士。人群中记者发现了中央电视台记者的身影,拿着印有中央电视台台标话筒的女记者告诉记者,他们是《今日说法》栏目的。
此案被放在1号法庭审理。可能法院没有料到这个案子会引起那么大的关注,因此1号法庭提供的旁听座位远远不够,许多申请旁听的人员只能站着,而且在后来的听证过程中,不停地有人加入进来,除了媒体人员就是护猫人士。最后,整个旁听席站满了人,大家只能侧着身子互相挨着。
记者发现,昨天被告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由此,也引来护猫人士的不满。而接下来法庭并没正式开庭,而只作了管辖权的听证,护猫人士表示不解。
护猫人士法庭诉苦
对于护猫人士的不解,此案审判员作了解释,他说:“根据新的民法通则,即便被告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也有主动进行管辖权审查的义务。”
而原告的代理律师刘福元庭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个案子引起上至中央媒体的关注是法院所未料到的,所以,为了慎重起见,法院作了管辖权听证。“法院可能也想给自己留出更多时间来研究案情,以便更好地进行审理。”
在听证中,原告方提供了相对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闵行区法院有管辖权。“我们最重要的一条证据是,闵行区是猫贩子张某进行贩猫活动的中转站,他偷来的猫归集、启运几乎都在闵行区,而且去年11月份,我们一次成功的护猫行动中,闵行当地警方也介入了,留下了非常重要的证据。”刘福元说。
听证很快就结束了,意外的是,审判员留出了时间让旁听的护猫人士提意见。于是,听证到了后来成了护猫人士的“诉苦大会”。众多护猫人士提到,家中自养的猫被偷,不在于损失多少金钱,而在于精神上受到的打击。“猫是伴侣动物,不是养来吃的;猫是我们家的一员,家庭成员被害,谁的精神不会崩溃?”护猫人士小赖对记者说,他从小就养猫,猫对于他来说就是自己的家人,“我被偷了10多只猫,那种痛苦对于没养过猫的人来说,是永远无法体会的。”小赖认为,这次诉讼虽然不一定能一下告倒这些猫贩子,但这个开端具有非常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护猫人士顾阿姨告诉记者,她养的猫接二连三被偷,她曾痛不欲生想到过自杀。“猫贩子对我们的精神伤害太大了。官司无论输赢,我都要到现场来支持刘女士,她是实干派,我很佩服。”
法院将尽快审查
“贩猫是一个隐蔽性非常强的过程,偷猫、运猫、贩猫,都是在深更半夜完成的,取证难度很大,幸运的是我们这次握有比较有说服力的证据。”此案中原告的代理律师刘福元告诉记者,从目前情况来看,要追究猫贩子的刑事责任非常难,有把握的是可进行民事诉讼,告他侵害公民财产,诉求民事赔偿。
据刘福元介绍,此案有两名原告——刘女士和顾女士,她们在起诉书中状告猫贩子张某侵害她们的财产——家养的猫,索赔实物标的每人四五千元,不过诉求的精神赔偿高达每人5万元。
昨天,上海闵行区法院颛桥法庭作了管辖权听证后,审判员称法院将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审查,并尽快就受理情况给原告一个答复。
一个有意思的细节是,由于昨天到场的上海护猫人士和媒体人员很多,原定的1号法庭已站不下,审判员见此情形,在最后特意问了一句:“旁听的最多将有多少人?”当被告知将有100多人时,审判员表示会向法院申请大一点的法庭。“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信号,闵行区法院应该会受理,如果真的不受理,我们也会在上海继续找法院起诉,直到被受理为止。”刘女士当天身体不适,说话弱弱的,不过很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