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老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长叹:没条件让儿子女儿继续读书了一辈子都还不清啊
2月3日上午,花都市场发生大火,火灾受损商户57户,烧毁店面72间,过火面积2016平方米。根据消防部门和警方的调查,起火原因是市场7128号摊主丁某(女,浙江天台县人),在自己店边燃放烟花,烟花蹿入自己店里引燃了店内的可燃物,自救不力而蔓延成灾。
因丁某是直接点火者,前晚,江干警方以涉嫌失火罪刑拘了她。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了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失火罪。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丁某一家都是天台人。丁41岁,丈夫姓李,44岁。
当时放烟花时,李老板也在现场。
昨晚,李老板说,十年前,他和妻子来杭州创业,一直做保温材料生意,现在的两间店面房是租来的。
李和丁有一儿一女,女儿18岁,儿子17岁,姐弟俩都在老家读高中。“这事出了,没条件让他们继续读书了,一辈子都还不清啊!”
李说,前几年生意还好,最近两年生意不是很好,经常一连几天没生意。本想把孩子都接过来的,现在也落空了。前两年,他们在杭州买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本来是按揭的,考虑到银行贷款利息很高,就向亲戚借了六七十万还了银行的贷款。“这笔债还没还清,又来了新的债!”
李的情绪非常低落,听上去连说话的力气都快没了。我已经不忍心再问,可是有几句话几乎听不清,不得不再追问他一下。当问到这次他家损失多少时,他叹了口气,声音更低了,“二十来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