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二月份就连续出现雾天,这在往年并不多见。”舟山海事局有关人士昨天告诉记者,一般始于3月的春雾今年明显提前,海上能见度的降低给船舶安全航行埋下隐患,船员必须按雾航规定谨慎驾驶,请记住“小心才能撑得万年船”。
冒雾航行 两船沉没
“船舶在海雾中航行,非常容易诱发水上交通事故,尤其是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海事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去年雾季时,舟山海区就发生两起重大水上交通事故,造成2艘船舶沉没、10名船员失踪。”
其中一起发生在去年3月11日约21时,舟山籍货船“浙普01511”装载沙石由沈家门开往宁波奉化途中,在佛渡岛水域与不明船舶发生雾中碰撞,造成“浙普01511”船沉没,船上7人落水,其中2人获救,5人失踪。
另一起发生在去年4月5日约7时40分,韩国籍货船“BRIGHTACE”轮在舟山外海区与“浙普渔34368”船发生雾中碰撞,造成“浙普渔34368”船沉没,船上共有7名渔民全部落水,其中2人获救,5人失踪。
雷达避碰 并非万能
今年以来,海雾的频频“骚扰”使舟山的岛际交通几度受阻。一些滞留在码头的旅客不理解停航决定,质问海事部门:“船上不都装有雷达吗?为什么不通过雷达来进行避碰操作?”
海事官解释说:“可以依靠雷达来进行避碰操作,但船员长时间注视雷达很容易造成身体及视觉疲劳,稍一疏忽,也容易导致船舶触礁、碰撞、沉没等事故。”
海事官认为,要确保雾季船舶航行安全,除了借助各种助航设备、通讯设施、应急设备外,关键是提高船员安全意识。“船员要随时收听气象预报,在遇大雾时,严格遵守有关雾航规定和操作规程,注意瞭望,谨慎驾驶,按规定鸣放雾号(笛),开启雷达助航,有效运用甚高频等设备随时与附近船舶联系,协调避让行动,必要时采取停航或就地锚泊等措施,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这位海事官还特别提醒:“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积极组织自救和互救,尽力减少损失。”
预警提醒 护航生命
记者了解到,面对今年提早到来的雾季,舟山海事局已进一步强化了雾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加强了恶劣天气预警预控,利用移动短信平台、VHF广播等手段播发恶劣天气预警,提醒船员及时采取措施,注意雾航安全。
海事部门也提醒广大旅客,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和客运部门的船期通知,合理安排出行。为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一旦遇到大雾,客船必须停航,希望得到广大旅客的谅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