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龙湾区人民法院日前以开设赌场罪一审判处文成籍王某等4人有期徒刑6年至6年6个月不等。
去年2月底至3月底,王某等人租用龙湾区永中街道龙华村一简易棚摆设赌场,后因参赌人员变少中断。同年4月中旬,林某、夏甲、夏乙入股,伙同王某等人重新摆设赌场,4人均享有赌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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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开设后,王某等人多次纠集数十名赌徒,以“两张”赌博形式进行坐庄、下注,并在赌场内倒款。赌场以庄家每盘赢利的5%作为抽头,每天获利4000元至1万多元不等。
去年5月16日下午,44岁的缙云人胡某在该赌场赌博时,称下注1100元。赔钱时,庄家数钱后发现只有1000元,便拒绝赔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最后,庄家只赔给胡某100元。
次日下午,胡某驾驶拖拉机,装载爆炸物在该赌场附近引发一起恶性爆炸案,致使19人死亡,45人受伤,胡某也在爆炸中当场身亡。爆炸案发生后,王某等4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王某等4人违反社会管理秩序,以营利为目的,结伙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尤诗章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