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4日刊登 《宠物店不问来路收购狗受质疑》一文,引起读者关注,一些读者纷纷致电本报称,在城区里养狗需要给狗办“准养证”,如果市场上所卖的狗必须有“准卖证”,那么就能减少居民的宠物狗频频被偷屡遭转卖的情况,而且顾客也可以放心地买到安全的宠物,而销售方也能够避免销售赃物的嫌疑。这应该是一个多方得利的好办法。
据了解,舟山市场名贵的狗不多,但是普通宠物狗的价格也在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许多市民表示,一般买狗的很少会问狗的来源,也不会询问狗是不是有合格的证件。定海的岑女士也有过买到杂种狗的经历,刚开始买来的时候,店家称狗就是这个毛色,可是岑女士将狗买回家后,过段时间发现黄狗变成了花斑狗,根本就不是店家所说的那种狗。如果有关部门能对狗实行准卖检验,就可以杜绝这类情况的发生,也可以防止偷来的狗上市。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市民说,宠物店里常常发生狗主人在那里找到自家狗后引发纠纷的情况。他说,现在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丢狗的事也经常发生,如果宠物店可以堂而皇之收购被偷的宠物狗,隐患多多。应该对狗实行准卖制度,在准卖证上标明狗的出生日期、品种、防疫情况、来源等等。
而一家宠物店老板说:“办理一张养狗证需要不少花费,打疫苗、办准养证等都是顾客买了狗后自己去有关部门办理的,如果这些都要我们店家承担,那狗的价格要贵很多,还会有谁来买我们的狗呢?”
定海区城管执法局裘副局长介绍说,“我们也希望狗在卖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有合法的证件,但是我们办理狗证的对象是城市里市民家养的狗,对于市场上销售的狗,应当属于商品,不在养狗证的范围之内。”
“根据规定,出售的狗必须是安全的。给狗打疫苗其实也是‘安全证明’的重要内容,给狗打过疫苗之后,会有一张单子,证明狗的具体信息。”市农林局畜牧局的相关负责人说,“但是,我市很少有宠物店里的狗到畜牧局打疫苗的,对于来打疫苗的狗,我们也无法判定狗的来源。”
一些市民问:我们买的狗到底安全吗?我们买到的狗万一是别人家的狗,那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