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开始,全国范围开始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这意味着保有交强险的车辆发生刮擦或小碰撞,如果车损不超过2000元、各方都有责任并同意采取“互碰自赔”的,不必劳烦交警处理,而只需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打个电话,就能直接得到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2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行,实际上,舟山从去年就已经开始推广实施了。”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宋力田说,我市早在去年9月就出台《舟山市机动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暂行规定》,施行5个多月来,因理赔程序的方便快捷而受不少车主欢迎。
这次全国范围实施“互碰自赔处理机制”,使得原先适用于我市《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暂行规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原先只是针对舟山车辆,限于在本市道路范围发生的轻微物损事故,现在本地车辆在外地出了小麻烦,也同样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宋秘书长说。
在界定“轻微物损交通事故”方面,舟山的规定是“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失,且损失额在3000元以下或双方机动车财产损失各在2000元以下;三方以上机动车同类事故,损失额均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都适用于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