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10日讯 昨晚的元宵吃过了,烟花爆竹在杭州又开始禁放了。记者跟随杭州警方去街头检查了一下,发现有的人还是没遵守规定。
任小骞和陈伟是杭州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的民警,今天早上八点,他们就开车出来在杭城巡逻了。因为杭州市政府规定,杭州市民可以连续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是1月23日至2月9日,也就是到昨天为止。但从今天的检查情况看,还有少数人在违规燃放。
发现情况赶去制止杭州文二路上的一家公司门口,当燃放者看见警车后马上上楼了,由于上面有很多间办公室,民警无法查证是谁燃放的,他们只能把这事移交给了当地派出所,让他们再去查实。
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任小骞:对政府禁止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可以处200元至500元处罚。
任警官说,烟花爆竹不是想放就能放的,在禁止燃放期间燃放的,警方肯定会赶到阻止,还要按照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5条规定处罚,如果是单位燃放的,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每年元宵节后,总有一些烟花爆竹是卖不完的,今天,不少摊主都主动把剩下的搬到了销售公司。
储存仓库怎么保证安全?杭州某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工作人员说,这个仓库都经过安全评估的,都是正规的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仓库。
据了解,这些仓库低温恒湿,叠放的高度不能超过2.5米,还有很多安全措施。而居民家中是没有这样的储存条件的,那剩下的烟花爆竹该怎么处理呢?记者打听了一下,家中没燃放完的,应在今天上交到当地派出所,由公安机关统一销毁。如果不交的,万一发生事故,公安机关要依法给予十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