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1日讯
因不满女友执意分手,居然采取极端方式,将汽油泼洒在女友身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造成22岁的女孩重度毁容。昨天,涉嫌故意伤害的浦江人陈某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初中文化的陈某现年21岁,2006年他与从陕西来浦江的段小姐相识相恋,但同居后两人有了矛盾。去年10月25日下午,陈某又因感情问题与段小姐在浦江县某咖啡厅发生争吵,段小姐提出要和陈某分手。陈某怀恨在心,欲将段小姐毁容致使其以后不能幸福来报复。10月26日零时许,陈某在求段小姐和好未果的情况下,将事先准备好的半瓶汽油浇到段小姐的头上,用打火机点燃,致使段小姐的面部、脖子、胸部、背部、双手等部位烧伤。
事后经鉴定,段小姐因被汽油烧伤致全身烧伤面积15%,其中Ⅰ度烧伤10%,Ⅱ度烧伤4%,Ⅲ度烧伤1%,右耳上部缺失。经治疗后造成面部大量瘢痕,致容貌显著变形、丑陋,而且张口受限,已构成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