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2月11日讯 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昨天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加强跟踪监督,着力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深入实施,努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从监督计划安排情况看,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6个专项工作报告,包括保护海洋环境、发展海洋经济,上半年全省经济形势和下半年政府工作,食品安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执法专项工作等事关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
按照监督法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决算。还将于今年7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是政府主导性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重点是投资项目决策、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等内容。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许多省人大代表提出关于重视政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监督的建议,今后,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工作。今年9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听取和审议我省2008年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同时,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重点监督科技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及绩效等情况。
结合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在土地保护和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投入保障机制等方面,选择重点进行检查,力求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促进我省“三农”发展。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就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我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我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分别进行检查或调研,提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
根据监督法、立法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和省政府决定、命令及规章等全面开展备案审查,认真研究处理公民、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提出的审查意见,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