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2日讯
廉价药物制度在宁波9家市级医院推行,为百姓带来了实惠——实施10个月市民少掏药费1.13亿元。这是笔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的。
去年年初,宁波出台全国首个廉价药物制度,由政府用较少的投入补偿医院因使用廉价药物而减少的药品纯收入,以大幅降低群众药费。这一制度将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每门诊人次药费、每住院床日药费、廉价药物使用金额占全部药品使用金额的比例这四个指标纳入对9家市级医院考核。达标者,使用廉价药物减少的纯收入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未达标者按比例扣发。
宁波的廉价药物主要指安全、有效、常用且价格较低的普通药品,包括:一是浙江省第一批常用低价药品384种;二是医院销售的药品最小包装单位价格在30元及以下的。
昨天市卫生局的报表显示,9家市级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药费为105.60元,比上年下降8.9元;每住院床日平均药费为374.68元,比上年下降17.7元。其中,传染病医院每门诊人次药费下降51.11元,降幅最大;中医院的每床日药费降幅最大为94.29元。
廉价药物制度从去年3月起在9家市级医院实施以来,10个月共减少患者药费1.13亿元。由于医院使用廉价药物,减少了医院药品纯收入,财政应补助医院共计2602万元。经费补助最高的为李惠利医院,为694万元。
深度分析
对破解“看病贵”的三个正效应
廉价药物制度在宁波9家大医院实施10个月来,市民“看病贵”难题得到有效缓解。
昨天,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仁元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一制度至少带来了三个正效应:市民得到了实惠;合理用药逐渐成为医生头脑中一根“紧绷的弦”;通过机制创新破解“看病贵”难题。今年,宁波将通过药品集中询价与竞价采购在全市普及廉价药物制度,更多市民将得到实惠。
正效应一
市民看病少掏药费
用公共财政来补助医院因扩大使用廉价药物而减少的药品纯收入,通过这一支点,廉价药物制度顺利切断了“以药补医”的产业链,打破了医院与药企的多进、多用高价药的“利益同盟”,又使医院在正当利益满足后,用廉价药物的积极性高涨。
廉价药物制度实施10个月就打破了药费逐年上升的趋势。9家市级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药费,同比下降8.9元;每住院床日平均药费同比下降17.7元。这是市级大医院平均药费首次低于市卫生部门的考核目标。
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李冠伟给记者算了一笔大账。10个月里,9家市级医院使用廉价药物4.41亿元,减少患者药费1.13亿元,而所需的财政补助只有2602万元!
但是,目前全国医疗费用仍呈上升趋势,去年,全国人均医疗费用涨幅为近5年来次高。
正效应二
不良用药习惯逐步得到纠正
“看病贵”,其实贵在不对症的多用药、多检查,用贵药上。
在给市民带来实惠的同时,廉价药物制度也促成医务人员养成良好的用药习惯——开处方时绷紧合理用药这根弦。
廉价药物制度渗透到每一个用药环节。医院将用廉价药物的各项控制指标,分解细化到每个科室(病区),落实到每位医生的处方上。在医院层面,对贵重药、进口药的使用实行院科两级审批;对抗菌素实行分线使用,合理控制;利用电脑系统实时监测用药情况。
医生的用药观念有了“质”的转变,药物治疗方案得到优化。用药是否经济、合理,医生在开处方前时常会一再斟酌这一问题。目前,连续使用贵重药品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医生往往将用药空间留给重病人,对疾病相对较轻的患者则减少辅助用药,可用可不用的药一律不用,辅助用药、非一线治疗药物首选低价、廉价药物已成为惯例。
因病施治、对症下药、合理用药,每张处方上的药物治疗方案不断优化。
正效应三
“宁波解法”破解流通环节虚高药价
制度创新减少了市民1.13亿元的药费支出。
它成功的关键在于找准了政府、医院与患者三方的共同利益点。
回溯药品的销售链:由药品生产企业经各个流通环节层层“加码”,才到医院这个终端卖给患者。如今在医院这一环节,宁波通过公共财政补贴使高昂的药费明显回落。那么,同样可以通过机制创新,挤掉流通环节中药价虚高的水分!
医药“分家”成为已公布的新医改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南京市率先作出尝试:通过成立一个类似于“超级大药房”的集中托管中心,负责下属9家大医院药品的集中采购、集中结算。
“宁波解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它通过对药品询价和竞价两种方式集中采购,挤掉流通环节的虚高药价;降价空间由医院、患者分享。药价越高让利患者系数越大,药价越低医院得利系数越大,由此引导医院多用廉价药物。
记者在卫生部等六部委最近联合制订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中看到,“宁波解法”中的亮点做法正被采纳、推广。
我们有理由相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宁波解法”将极大地推动廉价药物制度在各县(市)区的普及。这两项创新效果叠加,将进一步减少市民药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