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洁(医生):“零工资”会吓走招工的
要价降低以致甘愿“零工资”就业,与其说是大学生在主动顺应市场,倒不如说暴露出大学毕业生就业自信的缺乏。事实上,劳动力的价值当然应该由价格来体现,因此,只要大学毕业生拥有一技之长,愿意吃苦耐劳,具备创新与创业的精神,那么,即便经济形势再差,大学生身价再降,也不至于一文不值,大可不必自降身价到“零工资”去委曲求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面对愿意“零工资”就业的大学生,恐怕反倒要心中犯嘀咕,并继而怀疑应聘者的能力与水平,想起“便宜没好货”这句颠扑不破的真理来。
许朝军(公务员):“零工资”是违法的
这种“零工资”就业的态度可以理解,在现实中却行不通。首先是这种行为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在相关劳动法规中都明确规定,凡用工关系成立,就必须签订用工合同,但这个合同必须标明与劳动对应的报酬,否则就是无效的。所以“零工资”就业是无法签订用工合同的,自然也就是违法的用工和就业行为。其次,虽然表面看来大学生增长了实践经验,用工单位减少了开支是两相取悦,但在实际行为中,同工无薪或者用工中出现纠纷争议,往往就会引起双方激烈的矛盾冲突,一些矛盾的激化还会导致意想不到的结局,比如出现工伤无法善后、失误无法追究、违反工作纪律难以制约等等,不管是对就业者还是对用工者而言,都是一枚苦果。
张成浩(职员):“零工资”思维不可长
首先,“零工资”就业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廉价推销自己、为自己积累经验和攒得资历的同时,也给其他求职者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大学生就业市场。试想,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有两个大学毕业生站在企业的面前,一个是不要工资白劳动;一个是要工作报酬的,我想大多数企业的老总会选择前者。
其次,抱着不要工资只要工作的愿望来求职,往往会被惟利是图的企业利用。有专家分析指出,一些大学生固守传统的择业观,促成了“低工资”甚至“零工资”就业。
再者,大学生“零工资”就业还会助长当前“读书无用论”思想的加深和蔓延。试想,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还不如那些农民工挣的钱多,甚者还有很多大学生连工作都找不到。这样,家长们培养孩子上大学的钱岂不是白花了吗?此时,人们不免要怀疑上大学的必要性,甚至会出现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
李甘林(职员):政府对“零工资”不能坐视
具体说来就是,既然按照义乌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的相关解释,大学生毕业后进入用人单位就是劳动者,即使是“零工资”就业也一样,劳动关系双方必须签订合同,且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零工资”就业一旦成为事实,肯定违反《劳动合同法》。
为了保障“零工资”就业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被架空,各地劳动执法部门是否可考虑出台这样一些应对举措呢?比如,要么就不鼓励、不赞成大学生“零工资”就业,要么在大学生与用工企业达成用工意向或签订协议之后,让大学生们将协议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者以此为依据,对没有按照规定支付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实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