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伯最近说了好几回关于“蜘蛛贼”的事情,有的被抓了,有的跑掉了,今天要说的这两个“蜘蛛贼”,被判刑了,而且有一个被判了重刑。这真是小快人心啊!
喻某和杨某,都来自贵州。他们发现市区一些住宅的燃气管道很容易攀爬,且与燃气管道紧挨着的厨房间常常开着窗户,很容易进入。于是,他们就“开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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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的一天凌晨,他们来到市区嘉禾花园,顺着燃气管道爬入一户居民家中,偷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只手机。去年3月10日,喻某和杨某又来到市区金潮大厦,先后光顾了4户人家,盗取了价值8000多元财物。随后,喻某又和另外两名同伙跑到平阳作案,窃取了价值17万多元的财物,其中有只爱彼牌手表,就价值16万余元。真是太猖狂了。好在,去年5月9日,喻某、杨某终于被抓获。
法院以盗窃罪重判喻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杨某因犯罪时未满18周岁,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
“蜘蛛贼”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住户也得从中吸取一些教训,比如厨房窗户,还敢夜夜洞开吗?这正是:
窃贼像个蜘蛛,
偷了很多财物。
终于罪有应得,
同时警醒住户。贤群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