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17日讯 不久以前,杭州一名12岁的女孩儿溺水身亡,父母亲苦苦寻找证人、线索。如今,女孩儿的父母将学校等三方告上了法庭,法庭昨天早上开庭审理了这个案件。
去年9月19日下午两点半,葛翎和同学一起到杭州运河天地公园捉小鱼,结果两人都不幸落入水中。随后卢同学爬上岸回家,此时葛翎仍在水中。在路上,卢同学先后遇到三位成年人,均没有呼救,直到回到家中后,才告之家长,当家长通知120赶到现场时,距事发已过去了将近一个小时,葛翎不幸遇难。
葛翎家长认为,由于卢同学没有及时报警和呼救,当时公园里也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而两位学生是为了完成学校科学作业而到河边捉鱼,因此,他们将卢同学、运河集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女儿就读的拱宸桥小学同时告上了法庭。
在庭上,葛翎的母亲始终以泪洗面。而作为第一被告,卢同学的监护人认为,救助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责任,而十岁的孩子也不应该按照成人的做法来要求。第二被告则解释说,自己与运河天地公园并没有管理或监管的关系。第三被告,也就是拱宸桥小学则认为,自己是按照教案认真履行职责,在这起事件中,并没有责任。
随后,审判长当庭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因为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分歧较大,调解没有成功。案件将择日进行第二次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