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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与国际资本对赌28%股份 董事长揭开对赌迷局

   浙江在线02月19日讯 本周一,宁波杉杉集团与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签署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杉杉集团25%的股份转让给伊藤忠,将其持有的杉杉集团3%的股份转让给伊藤忠(中国)有限公司,自此杉杉集团与伊藤忠正式“联姻”。这份被业界视作“对赌”的合作协议,一经签发,随即引发争议。与国际资本“对赌”,浙商能经受住这次实力的考验吗?昨天,早报记者与这个“赌局”的第一主角——杉杉集团董事长郑永刚进行了对话。

  名词解释

  什么叫做对赌?

  对赌这个词语,听上去很刺激,其实和赌博无甚关系。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

  因此,与世界500强企业“傍大款”式的合作,对正身处转型关键期的多数浙商们而言,不失为短期内实现华丽转身的“捷径”。但正是因为多了一条附加的“对赌协议”,杉杉集团和日本伊藤忠商社的此次合作,也留下了诸多不确定性。

  对话杉杉

  “与伊藤忠本周一签署的协议,是我抛的绣球。”对浙商在牛年伊始第一个大胆举动,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杉杉集团董事长郑永刚。据他介绍,和伊藤忠在业务上的合作最早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而此次股权收购,双方早在一年前就开始洽谈。

  根据协议约定,杉杉总共将28%的股份转让给了伊藤忠和其中国公司。但对此次交易的转让价格,郑董却卖了个关子:“交易是按账面净值计算价格的……”而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转让价不低于100亿日元(约7.4亿元人民币)。

  最抓人眼球的当然是协议中“对赌”的部分:3年后,如果伊藤忠参与运营的杉杉集团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则杉杉集团可以单方面提出原价回购股权;而作为对赌方的伊藤忠,3年后如果认为无法融入杉杉集团的管理或是与企业文化不合,可以单方面提出原价转让股权。

  按账面净价交易,本身就没有任何的溢价,这在一些分析人士看来已经是“亏本买卖”,再加上后面的“对赌协议”,杉杉集团与伊藤忠的此次合作,一眼乍看上去,像是后者占据主导权。于是,质疑声此起彼伏,引发了一连串的揣测和猜想:杉杉怎么了?莫非他们资金链紧张?

  对于外界的质疑,敏锐的郑永刚都看在眼里。在签约仪式上,他特别说明,杉杉集团的股份出售,一不是“贱卖民企”,二与现金流紧张无关。他坚定地对记者说:“杉杉目前不缺钱”。

  “有人说是贱卖,那是因为他只看重这笔交易账面上的得失。金钱的得失我在乎,但我更在乎的是钱买不到的东西,是杉杉未来20年乃至100年发展过程中的得失。”在郑永刚看来,和伊藤忠的合作不仅仅是“对赌”国际资本,更是对赌未来。

  作为杉杉集团的实际控制人,郑永刚从服装起家,经过20年的时间,如今已经引导杉杉集团实现服装、科技、投资三驾马车并驾齐驱的多元化经营之路。

  在国内,在多数浙商心目中,郑永刚本身就已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同时,在系列成功投资后实现资产增值,并专门成立投资控股公司,郑永刚还是一位成功的投资家。

  但问题是,“对赌”模式虽已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多数时候“对赌”是被国际投资家用来“自我保护”的工具,采纳“对赌”模式的企业,往往会存在万一失败的潜在风险,而且风险巨大。

  去年,杉杉集团的销售额达到了118亿元。战绩显赫的郑永刚,为什么最终选择以这种“对赌”方式引入伊藤忠?

  不是因为缺钱,郑永刚特别申明这一点的同时,也对此次合作目的做了一番详解:“杉杉现在的成绩不错,可对我来说,118亿元就是一个透明的天花板了。靠我一个人来解决企业的国际化发展,继而冲破这个天花板已经不行了。”

  而逐步蔓延的全球金融危机也让他重新认识到了自身的局限性。在他看来,这种“联姻”模式正是在全球金融危机下,中国企业抓住机遇、实现国际化战略的一种较好的选择。 “如果把企业比作孩子,那我只是高中老师,他要继续发展、深造,就要请大学教授。与有着150年历史的伊藤忠合作,我也是看中了他们严密、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对此次与杉杉的合作,伊藤忠也表示,主要是看上中国巨大的内需市场潜力以及杉杉自身的实力。双方同时说明,双方的合作领域是全方位的,包括新能源、服装等方面。因此,目前“出让28%股权”的合作很可能只是双方的第一次“试水”,如果顺利,接下来的深度合作还将进一步扩展到其他领域。

  业界看法

  浙商底气何在?

  一直以来,“对赌”是创业投资领域争议比较大的一个话题。蒙牛就曾在“对赌”中,大胜摩根士丹利等投资者;但也有国内企业在与国际投行的“对赌”中,屡屡失败。与见多识广的国际投行较量,还是“高中生水平”的浙商们,胜算几何?牛年伊始的这份“对赌”协议,将最大程度考验浙商功力。

  “对赌通常是采取承诺业绩的形式,现在很多企业已经在运用,但是我们自己并不提倡。”银江股份最近也刚刚成功与英特尔达成战略合作,但其总裁章笠中告诉记者,这次合作没有其它附加承诺条款,“与国际大公司玩对赌,风险太高,我们更愿意以提供资源如帮助他们进入新的领域、新的技术应用等方式来吸引他们投资。”章笠中认为,与国际大鳄合作,对赌模式浙商还是应该慎用。

  用“对赌”方式引入国际资本,对杉杉集团而言是真的“傍了大款”,还是有可能“引狼入室”?“附加条款主要是收购方在对经营企业不够了解的情况下,担心存在财务黑洞等潜在风险,采取的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浙江大学资本市场与会计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姚铮分析。

  “比起一些条件苛刻的对赌协议,杉杉的这次对赌,已经算很不错了。”浙江利捷分析师孙皓这样评价:一方面,杉杉采取对赌,可以在短时间里迅速拿到一笔巨额资金帮助企业投资新领域,同时引入对方先进的管理团队;另一方面,即便3年后没有达到预期业绩,代价也仅仅是按原价收回股权,换句话说,即使失败也不会失去控股权,还“免息”使用这笔资金3年,何乐而不为?

  “最大的风险在于,一旦承诺的业绩没有实现,杉杉不仅要承受投资失败的风险,还要在短期内拿出100亿日元的巨额资金回购股权……”孙皓分析。

  “国际资本已把对赌模式研究得很透彻,多数时候对阵下来,总是国内企业吃亏的多。在具体谈判的过程中,企业能不采用对赌最好。虽然我知道,对总是陷入资金缺口的企业而言,一笔巨额现金的投入确实是不小的诱惑。”红鼎投资总裁项建标分析认为,郑永刚在投资界历练多年,一定深谙其中的利害关系,“必然是经过仔细核算、慎重考虑,才做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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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伊藤忠商社收购宁波杉杉集团28%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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