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9日讯(记者 童俊) 今天上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作客浙江在线《问政零距离》,有不少网友提出了检察机关对自身的监督问题。
陈云龙检察长说,检察机关对自身的监督主要体现为“三结合”监督体系,即开展内部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纵向监督与横向监督相结合、对执法活动监督与对执法人员监督相结合。
浙江检察机关在加强自身监督方面有一些新的做法:第一个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检察院邀请若干名群众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第二个是“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即在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要“同步录音录像”;第三个是“上对下监督制度”,即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