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9日讯
本想通过多拉点货来多挣几块钱的运费,结果出了交通事故。日前,因犯交通肇事罪,安徽蚌埠人许涛涛被义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去年10月28日,许涛涛驾驶超载且制动系统不合格的一轻型厢式货车从诸暨市到玉环县。同日15时15分许,途经37省道义乌市苏溪镇新乐村地段时,与前方同方向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的行人谢某相撞,造成谢某受伤,后谢某经义乌市复元医院抢救无效于2008年10月30日死亡。经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许涛涛负事故主要责任。许涛涛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在事故现场等候交警处理。
事故发生后,许涛涛家人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谢某亲属达成和解协议,赔偿被害人谢某医药费、丧葬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180312.2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