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9日讯
“高叔叔,我也不知道怎样感谢您,只有给你磕个头!”近日,现年17岁的晶晶(化名)在上虞市崧厦派出所副所长办公室正欲下跪时,副所长高杰眼疾手快,一把将晶晶拉住:“这是我应该做的。”
一年之差抱来烦恼
原来,1993年6月的一个傍晚,在上海打工的上虞市崧厦镇金中村农民金纪安,被一阵阵婴儿的啼哭声吸引。只见一个女婴被扔在工地一角,很是可怜。由于金纪安没有娶妻生子,就好心将女婴抱回了上虞老家抚养。谁知,不具备收养晶晶条件的金纪安这一抱也抱来了烦恼。
转眼间14个春秋过去了,晶晶考取了当地一所艺校。由于金纪安与晶晶年龄相差39岁,不符《收养法》规定的年龄相差40岁以上的收养条件,所以晶晶始终没能成功申报户口。
去年以来,晶晶户口的重要性逐渐显现出来。“如果没有户口,就不能报考高一级艺校。”这对从小酷爱艺术的晶晶来说,打击很大。
由于户口问题没能解决,晶晶退学回家了。为了自己的户口,晶晶开始奔波。“我跑了很多政府部门,由于我爸爸与我的年龄相差39岁,没有达到《收养法》规定,因此到处‘碰壁’。”晶晶说。
去年底的一天,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的晶晶,走进上虞市崧厦派出所副所长高杰的办公室。“当时我正在办公,只见一个小姑娘一进门就哭哭啼啼,就有点好奇。”高杰告诉记者。
一询问,高杰犯了难。不帮吧,晶晶一时想不开怎么办。帮吧,他不知能否帮得上忙。为了稳住晶晶,高杰当下拍了胸脯:“你的事,我一定管到底!”
深鞠一躬表示谢意
就在高杰犯难时,一个同学的电话让高杰有了把握。当天,一个学法律的同学告诉他,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国家计生委在去年9月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有一条就是:年龄相差不足40年的,凭收养事实通过公证,可以申报户口。
这条信息让高杰兴奋起来,他马上安排所里的民警章渭昌,利用春节期间,对当年金纪安的收养事实取证。
今年2月13日,高杰又陪同晶晶,在上虞公证处为晶晶办理了相关手续。
目前,有了户口的晶晶,在离开派出所时向高杰深深地鞠了一躬:我终于可以复学了!以后有了出息一定报答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