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落实农业补贴 努力确保3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
2009年02月2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杭州2月20日讯(见习记者 童俊) 今天上午,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夏阿国作客浙江在线《问政零距离》,网友“4567”问,中央提出将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浙江是如何具体组织实施的,农民将有哪里好处?
夏阿国说,以前浙江的粮食是输出的,现在自给能力越来越低,每年要从外省调入200亿斤左右,自产能力在150亿斤左右。因此省委省政府对粮食生产高度重视。今年,省财政预算增加近1亿元扶持粮食生产,增幅近40%。
主要措施是:一是对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政策。对稻麦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农户省财政按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对种植省定水稻主导品种或省推荐水稻新品种的,给予每亩10元的补贴。油菜种植面积5亩及以上的农户省财政给予每亩20元的补贴。
二是落实国家农资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等政策。
三是适当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2009年我省早稻谷最低收购价暂定为每50公斤88元,若国家确定最低收购价高于每50公斤88元的,执行国家标准。
四是实行订单早稻谷奖励政策。省财政对按订单交售省级储备早稻谷的种粮农户给予奖励,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制种基地农户每交售50公斤省级储备早稻谷(订单良种)奖励20元。
五是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对本省应用水稻机械化插秧、油菜机械化收获作业的农民,给予每亩次40元的补贴;对接受植保合作社或注册开展植保服务的粮食、农机合作社统防统治服务的农民,按种植面积给予每亩40元的补贴。
六是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水稻育种攻关“0406”计划,推广优质水稻新品种,对推广面积10万亩以上水稻品种的育种单位和推广部门给予奖励。
七是实行种粮大户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对象为水稻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种植大户以及水稻良繁基地的农户。
省政府从今年起启动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通过若干年的努力,确保全省300亿斤的粮食生产能力。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童俊
编辑:
杨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