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3日讯
这两天,看着窗外的天空,朱老虎、胡友情、周石垒不禁流下悔恨的泪水。得知有人花钱购买线索,他们便动了歪脑筋,制造假抢劫。谁知,“假抢劫”构成了抢劫罪。近日,黄岩法院审理了此案。
为假立功策划“抢劫案”
谢某,黄岩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取保候审。
朱老虎,黄岩人,曾因犯罪“二进宫”。
“如果可以提供线索,便于破案,可以轻判。”2008年6月,谢某听说后,他就决定花钱购买重大立功线索。于是,他通过表弟认识了朱老虎。
“找立功线索没问题,不过需要四五万元资金周转。”朱老虎见有利可图,一口答应了。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3万元成交。
可上哪儿寻找立功线索呢?朱老虎找到江西人胡友情和“华仔”一起商量。
“得判10年以上的立功线索,制造个团伙持刀抢劫案?”三人商定后,“华仔”叫上老乡陈士清、“黄毛”和甘肃人周石垒一起“抢劫”:由“华仔”带刀挟持,陈士清搜索贵重物品,“黄毛”守门望风,周石垒叫上出租车在外等候作案结束时逃跑。胡友情作为被害人报案,案发后就把周石垒交给警方。
只是帮忙伪造证据?
2008年7月1日凌晨1时许,“华仔”带领“黄毛”、陈士清、周石垒三人窜至胡友情居住的出租房,冒充民警闯入,实行“抢劫”。
持刀“劫”得胡友情人民币100多元和一张信用卡(已作废),四人乘坐周石垒在路口等候的出租车离开现场。8月底,几名案犯相继落网,交待了“抢劫案”的幕后真相。
2月,法院庭审中,朱老虎否认其与胡友情、“华仔”商量策划的事实。周石垒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胡友情对控诉的基本事实无异,但对定性有异议。
“胡友情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只是为了假立功,所以应该以帮助伪造证据罪论处。”辩护人称。
行为已构成抢劫(未遂)罪
法院审理认为,朱老虎、胡友情为帮他人“立功”从中牟利,通过“华仔”教唆周石垒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未遂)罪。
朱老虎五年之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周石垒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予减轻处罚。
黄岩法院一审依法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朱老虎、胡友情、周石垒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至1千元。
案中除“华仔”在逃亡中身亡,另两名罪犯均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