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4日讯
呼吁:一名人大代表的三次建议
李伟良,浙江民丰超市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第十一届人大代表。本次两会,他将向大会提交《关于切实加强非法停车点管理的建议》,这是他第三次提交关于整治市区非法停车点的建议。
李伟良说,他在担任温州市第十届人大代表期间,就开始关注市区非法停车问题,曾向大会提交关于规范市区停车点管理的议案。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他再次建议加快城市汽车停车设施建设、规范停车点管理、取缔非法停车点。市发改委等部门曾与他进行了多次沟通,征求相关意见。
温州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前夕,李伟良再次撰写建议,提请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紧研究制订和出台关于加强停车点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开展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行政执法、物价、工商等多部门联动的专项治理活动,并在取得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市区停车难、乱停车、乱收费的现象。
李伟良说,明知停车乱收费非法却难以彻底根治,如同“挠痒”,想挠却挠不到,令人周身不爽。从目前情况看,市区停车难及非法停车点管理混乱的局面并未得到有效治理,不仅给市民造成了出行困难,也引发了一些社会治安隐患。
目击:停车收费之乱象
最近几年,李伟良对温州市区非法停车收费现象进行了多次调查。2月17日下午,记者随李伟良在市区走访了几个停车点。
卖“褪色灵”的也来收费
温州市区公园路口的非法停车收费现象曾被多家媒体披露。李伟良开车拐进公园路口,车子稍作停留,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男子立即过来收费,当他看到记者手中的微型摄像机时,马上摆摆手就走了。
车往前数米,一名手里拿着“褪色灵”的男子挥手示意我们停车。李伟良说:“这里的非法停车点收费实在是太乱,连卖‘褪色灵’的也来收停车费了。”
经常到华盖山晨练的陈先生说,两年前,公园路口一带对停车的管理较严,违停车辆一律抄告,因此没人敢乱停车乱收费。后来,一名卖“褪色灵”的光头男子在这里非法收费。一段时间后,几名身佩证件的所谓“正规军”占领了附近的大部分地盘。如今,多名卖“褪色灵”的男子在这里看车收费,形成了“正规军”与“游击队”并存之势。
温州鹿城区五马街道公园路社区主任蔡叶霞称,目前主要是卖“褪色灵”的外来人员在公园路口收取停车费。该地块分属公园路社区和铁井栏社区,他们现已向上级部门汇报,要求规范管理停车问题。
两人抢着来收费
李伟良在江滨路新丁香江滨大酒店对面的马路上停车后,一名老汉边招手,边一路小跑赶来,向我们索要停车费5元。记者问:“停在非机动车道怎么能收费?”他没回答。对于手中发票的来源,老汉称“外面买过来的”。记者再次询问他手中的发票能否报销,该老汉有点不耐烦地回答:“发票不能报销,要不你就不要把车停在这里。”
我们又把车停在江滨路一家茶座旁边的马路上,这回来了两名妇女,争着要收费,她们都称是受社区委托来收费的。李伟良发现她们手中拿着3种不同规格的发票。
身佩假证乱收费
市区不少非法停车点的收费人员身佩证件,自称是社区困难户。然而,更多的是身佩假证件乱收费的人员。据称,这些收费人员每月都向社区缴纳一定费用,他们的收费也因此显得有点“理直气壮”。
李伟良说,在市区不少地方,一些人员“占山为王”,找个地方就开始收停车费。这种停车乱收费行为在某些地方已出现“组织化”、“规模化”倾向,能霸占则霸占,不能霸占就出钱承包,并雇用人员在非法停车点收费。
质疑:收费之乱为何难治理?
咪表有些贵
咪表停车收费,车位统一规范,且有专人管理,但为何“叫好不叫座”?
车主吴先生说,咪表停车费太贵,每半小时2元,如果吃顿饭逛逛街,停车费就远多于5元了。如果把5元钱交给路边老大妈,爱停多久就停多久,划算。他希望有关部门应该考虑降低咪表收费价格,并在市区多设置咪表,挤压非法停车点的空间。
停车图方便
在江滨路欧洲城一带,有很多地下停车场,一方面停车场里大量车位闲置,另一方面路面上许多车辆非法停车,影响交通。市民程女士说,去吃顿饭,还得把车
开到停车场,太麻烦。停在路边,多方便,宁愿给那些看车人5元。
李伟良认为,车主图方便的心理,无形中助长了停车乱收费之风。
管理缺合力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分析,由于停车管理涉及公安、规划、建设、市政、物价、税务等部门,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停车产业政策、行业管理规范制度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也没有形成集中管理、立法管理等高效率的停车管理体制。另外,市区禁止停车场所和免费停车泊位标志不明确,造成我市停车管理秩序混乱。
难断利益链
停车乱收费,无本买卖,只赚不亏,难怪屡禁不止。在公园路口,一名卖“褪色灵”的男子说,他的一名老乡原先也是卖“褪色灵”的,见收停车费的钱这么好赚,老本行也不干了,专职收停车费。
停车收费背后利益错综复杂。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收费人员有与社区挂钩的,也有和物业保安联合的等等。
出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交警部门应在城镇道路范围内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限定停车时间。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撤除道路停车泊位。违者可由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此外,停车收费项目应取得公安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并得到工商部门批准,否则就属于违法收费。
记者从市发改委收费处了解到,关于非法停车点治理的两个文件——《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管理办法》,目前还在完善阶段。市发改委收费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两个文件出台后,市区停车乱收费现象有望得到改观。
李伟良认为,市区非法停车点众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区目前车位资源的利用尚不充分,还有潜力可挖。要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有关部门要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更多的潜力。同时,交警、物价、工商、税务等相关管理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采取联合执法,打击取缔非法停车点收费行为。由于非法停车点占用的是公共资源,政府部门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管理,维护群众利益。
李伟良建议,在现有车位资源稀缺的客观情况下,市民应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要树立正确的停车消费观念及法制意识,规范停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