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4日讯
昨天,嘉兴秀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何某交通肇事后,为逃避责任,又是逃逸又是改名字,结果他成了逃犯又失去了妻子,一错再错的糊涂之举,让他付出了更大的代价。
2003年7月25日晚,何某驾驶着严重超载的货车,途经沪杭高速公路往杭州车道103KM+200M时,与前方范某驾驶的车子发生追尾碰撞,导致范某的车又与前方沈某的车发生了追尾碰撞。
三车均损坏,范某严重受伤,何某马上拨打了“110”,并向交警部门递上了他借来的却贴着自己相片的驾驶证。没过多久,范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听闻此事,正接受调查的何某坐不住了。乘交警不注意,何某偷偷翻墙逃出了交警队。心慌慌的何某又做出了一个糊涂之举,到派出所把自己的姓名找个理由改了。
当年9月,何某被列为网上逃犯。因为改了名,他暂时躲过了追查,可妻子得知他的事情后,向他提出了离婚。2007年6月,当地户籍民警在实施“奥运大清查”时,发现了何某改名的蹊跷,将其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何某再次恐慌起来,最终,他在上海金山被当地警方抓获。第二任妻子得知后,也当即离开了他。
“这个何某太糊涂。”审理该案的法官李杏芬告诉记者,“出事后,何某家属已付清了赔款,并与受害人家属达成了和解。何某如不潜逃,按法律规定,只需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自动报警的,还能适当考虑缓刑。”
当天,法庭经合议,判处何某3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