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5日讯
司法部监察局监察二室原主任林建东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前日一审作出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一审两罪并罚,判处林建东有期徒刑5年半。
2007年7月,为让两年未过关的女儿石玉丹能够顺利通过当年的司法考试,深圳石某夫妇托老朋友林建东帮忙。
同年7月25日至8月9日,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工作期间,林建东利用其现场监督人员的身份,获取了存放试卷密码箱的密码,后用该密码打开了自己负责监管的密码箱,摘抄了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校对稿和过程稿)一至四卷的大部分试题和答案。
9月初,林建东到深圳出差,在一家酒店内,自己口述并由石玉丹记录,将获取的司法考试一至四卷的试题和答案泄露给了石玉丹。之后,石玉丹又将这些试题和答案给了自己以前的男朋友李晓亮,李晓亮又给了专门从事考试作弊活动的于树泉。于是,于树泉在考试前将这些资料用QQ等方式传递给了宁波、金华、唐山、临汾、北京等地的22名考生,从中非法获利10万余元。
此外,2007年8月,准备参加当年全国司法考试的江苏一基层法院书记员张某经人介绍结识了林建东。同年9月8日晚,林建东在深圳一酒店内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述题等在内的司法考试主观题和部分客观题泄露给了她。事后,为表示感谢,张某将1万元存入林建东的银行账户内。9月12日左右,林建东再次将获取的行政法试题和答案通过传真泄露给了张某。
同年9月12日下午,林建东还向担任江苏省一法律服务所主任的王某泄露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论述题在内的司法考试部分试题。王某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后,为表示感谢,于当年12月31日专程到北京送给林建东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