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6日讯
18岁的安徽小伙小孟没想到,在江中捞了几块“破铁”也犯法。他和4个朋友以涉嫌盗窃罪被刑拘。昨天,宁波江北警方将此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
“这几个人错就错在,到湾头大桥下面去捞。”民警说,湾头大桥还在造,桥下水面属工地范围,掉在江里的钢材就是工地的财物。
看来,水里的东西还不能随便捞。
半夜江上“捡破烂”被抓
2月18日凌晨1点,甬江上一片黑暗,一阵轻轻的划水声打破平静。5个男人坐在一艘“小船”上,所谓的“船”是5个绑在一起的轮胎。
“船”划到桥下,5个男人就忙开了,纷纷抛出手中黑漆漆的东西,很快又往上拉。
一束强光从不远处射来,“我们是警察,请上岸接受检查!”5人中年纪最小的小孟纳闷了:“水里的东西又不是哪个人的,我们随便捞捞,警察凭什么干涉?”
捞江里的钢材算是偷?
湾头大桥的施工单位可不这么想。“大桥施工时,总有一些钢材掉进江里。我们工程队会在施工后期打捞上来。钢材是我们的,别人来捞,不是偷是什么?”施工单位负责人称,正是他向江北警方报的案。
“掉到水里的东西,怎么是你们的?”小孟等人不服,“难道桥下的江也是你们的不成?”
“大桥还在建,这段时间,桥下水面属于工地范围。打捞在建大桥掉落的钢材,就等于直接偷桥上的钢材!”负责人说出自己的理由。
“我们只是捡破烂,就是地点选在江上而已。”双方各执一词,警方一时也难定论。
掉入江中的钢材,日积月累数量可观,打捞上来重新利用,可以为施工队节省一笔开支。小孟等人的行为的确触犯施工队的利益。
可这能算偷吗?
哪些江中“破烂”可以捞
这两天,警方调查取证发现,小孟5人曾将桥上还没固定好的钢材故意扔到江里,他们就是想钻“水里东西无主人”这个空子。
经过研究,警方认同了施工单位的说法:湾头大桥在建,桥下水面属于工地范围,工地方有权回收掉进水里的钢材。
“也就是说,不是所有水里的东西都可以打捞。”民警认同了大桥施工方,“只有当大桥完工,并且施工单位放弃了这些掉落的钢材,旁人才能打捞。”
小孟5人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涉嫌盗窃。他们位于甬江边的暂住房内,也查获了500多公斤钢材。5人交代,3个月来,他们靠捡水里“破烂”,已经赚了一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