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日报》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的财政补贴将采用市场机制做法,制定准入门槛,采取直接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规模来引导企业生产、研发,带动全行业加速发展。
据了解,财政部、科技部计划未来4年内,采取财政补贴的形式,支持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13个试点城市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6万辆以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此次财政补贴采用市场机制的做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企业、车型及数量等由示范推广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政府既不指定推广企业,也不指定推广车型,而是制定准入门槛,采取直接补贴消费者,做大市场规模来引导企业生产、研发,并通过产业链传导,更好地整合各方面资源,带动全行业加速发展。
而此次补贴的主要对象则是代表未来汽车发展方向的混合动力、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在这3种车型中,由于混合动力汽车技术基本成熟、生产成本较低、基本不需要另行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并且企业实力较强,基本可以实现规模化、批量化生产,因而是这次示范推广的重点。纯电动和燃料电池汽车由于技术复杂,生产成本高,并且需要另行建设有关充电装置、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短期内还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但为形成相关技术储备、抢占未来汽车产业发展的制高点,有必要进行小规模的商业化示范推广,因而也纳入了财政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