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东海明珠”存在重大消防隐患,多次受到停业处罚,多次擅自恢复营业。昨天,瑞安市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吊销瑞安东海明珠会所的营业执照。
场所内存在重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多次受到有关部门的停业等处罚,竟多次擅自恢复营业。昨天,瑞安市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吊销瑞安东海明珠会所的营业执照。
东海明珠会所位于瑞安市塘下镇,原名碧海云天桑拿会所。该会所设于违章高层建筑内,存在消防设施瘫痪、疏散通道不足、装修采用大量可燃材料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2005年,碧海云天桑拿会所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营业,瑞安消防大队对其作出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过后不久,业主擅自恢复营业。
2008年10月,消防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该会所采取停水、断电等强制措施,予以关停。但在有关部门执法后不久,业主将会所更名为东海明珠,再一次擅自恢复营业。
2008年11月,其经营者和直接责任人等三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被拘留。
昨天,瑞安工商部门联合消防部门,吊销该会所营业执照,予以强制取缔。
去年以来,我市消防部门加强了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要求整改而屡次不改或“关而未停”等顽固性场所,严格依照公安部公布的“六个一律”和“六个必查”要求,追究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的刑事责任。胡建国杨小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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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六个一律”:
-对公众聚集场所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
-对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对拒不整改和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违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