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小候鸟”入学要先捐款
“借读费”取消后,非本地户籍孩子入学亟待出台配套政策
浙江在线03月02日讯
虽然在温州乐清打工十几年了,但赵华(化名)的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全家靠一间小店,勉强维持生计。
赵华的两个孩子都在乐清万岙读小学,每学期一共要交600元“借读费”。但赵华听说,从今年起,“借读费”被减免了,这对他家来说,无疑是去掉了一个不小的负担。
2月6日,赵华带着孩子去报到。“借读费”这一项的确没了,但老师拿出一张红纸,说要“捐款”。
赵华没敢多问,怕影响孩子上学,乖乖把钱交了。但大半个月过去,他碰到不少在乐清打工的老乡,一打听发现,很多人都“捐款”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件
孩子报到时“捐款”300元
赵华家不到10平方米大,摆着两张1.5米宽的床,打开泛着灰白色的节能灯,才能看清床上放着孩子们的课本。
“如果日子过得好,我也不会计较这几百元钱。如果没有取消‘借读费’,按政策交钱也没意见。但既然国家有了好政策,为什么我们享受不到?”赵华低着头说。
赵华记得,孩子去报到那天,他带了200多元钱,打算给孩子买些学习用品。
老师给了他一张A4大小的纸,抬头写着“捐资意向书”。
意向书开头为“乐清市人民教育基金会”,“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改善办学条件,我愿意向市人民教育基金会捐款××元……”
“老师说,不满足6项入学条件的,必须在空格位置填上300元,交完钱,孩子就算报到了。”赵华说,他看了看其他家长,没人提出异议,交了钱的也没拿到收据。
回家路上,他对两个孩子说:“你们一定要好好念书。”
家长
入学条件成“捐款硬杠杠”
崔进(化名)的孩子在乐清乐成镇第三小学,送孩子报到时,他交了500元“捐款”。
赵华提到的那6项入学条件,写在乐清市教育局的一个文件上,长了一个心眼的崔进把文件保留了下来。
文件是2月4日下发的乐教【2009】3号,“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时,应提供6份材料(以下简称“入学6条”):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外出务工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出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一年以上居(暂)住证;在温州经商或务工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居住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非起始年级随父母或监护人来温州就读的,除须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及转学证明。
满足上述条件的,不需要捐款。“没有满足这些条件的,老师也没明说怎么办,但谁都知道,这款不捐,孩子上不了学。”崔进说,“那入学条件不就成了是不是要捐款的‘硬杠杠’?”
更让崔进不舒服的是,这些入学材料原本可以“补救”,“但从文件下发到开学报到只有两天时间,而补足这些材料最起码要一周时间,有些还要回老家办理,怎么来得及?”
学校
招生时优先考虑捐款孩子
3天的采访中,记者接触了在乐成、柳市、北白象等镇打工的多位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均属于不符合“入学6条”的群体,孩子报到时都捐了300元至500元不等的“款”。
与此同时,记者采访的乐清多所小学负责人均表示,这些家长“捐款”,绝对是自愿的。
乐成镇第三小学共有学生695人,不符合“入学6条”的有120人左右。“他们都自愿捐的,一般都是500元。后来有两个家长补足了入学材料,我们把钱退给了他们。”该校吴校长说,“捐钱时都签了‘协议’,到目前为止,没一个家长提出不想捐的。”
记者提出,既然是自愿捐,为什么家长都“不约而同”选择了500元?
吴校长停顿了3秒说:“家长想帮学校,自己也会商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