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10时,浙江省打击整治“两抢”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徐定安,将围绕关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打击“两抢”话题与网友进行互动访谈。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浙江在线、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直播的网络视频访谈,今天我们的主题是关乎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两抢”话题,我是主持人蔡甜,那和我一起坐在直播室的是浙江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徐定安,徐总队长,您好!
徐定安:您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2月12日,我省公安厅决定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两抢”大会战,组建便衣队,在处置和抓捕凶嫌时,对持械行凶及暴力拒捕者,果断使用枪支警械。消息发布以后,社会各界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两抢”大会战发出指令,在必要时“该开枪时就开枪!”,那什么是在必要的时候,“两抢”又具体指什么呢?观看视频的网友可以参与我们的讨论,并留言谈谈您的看法。首先有请徐总为我们介绍一下“两抢”到底是指什么?这“两抢”到底有什么区别?
徐定安:“两抢”是公安机关的一个术语,就是对抢劫案件和抢夺案件的简称,简称为“两抢”。在《刑法》的定义上来讲,其中263条规定是抢劫,267条规定是抢夺。那么抢劫主要是非法占有的一种行为,它跟抢夺的不同之处,就是犯罪分子在犯罪的时候使用了暴力行为,抢夺没有使用暴力。比如说,蔡小姐你身上的项链,我趁你不知道的时候把它拽走了,这就是抢夺;另外一种就是上来一群把你打倒然后把你的项链抢走,这种行为就定义为抢劫。抢劫主要是使用暴力和威胁,即使打了你一拳,那也是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你也是。如果趁当事人不备的时候抢走物品,那这种行为就是抢夺;有些犯罪分子在抢夺的时候还拿着一些剪刀等非法武器,那这种行为也可以定抢劫。抢劫和抢夺,两者在《刑法》定义不一样,在打击处理上也不一样。抢劫罪比抢夺罪处罚要重得多,抢劫罪的起点就是三年以上,对于有八种情况,比如说使用凶器,然后入户抢劫,抢劫银行、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数额较大,或者抢劫过程中使人死亡,这些可以判十年以上,甚至可以判无期、死刑。抢夺一般是三年以下,数额比较大是三年以上,抢劫还有一个区别,不论价值的,哪怕是抢100元,只要使用了暴力也可以抓起来判刑。但是抢夺有一定的数额限制,浙江对抢夺的起刑点规定是1000元人民币,但有几种特殊的情况,起刑点是500元人民币。
主持人:感谢徐总以这么形象化,而且数字化的方式告诉我们抢劫和抢夺的是什么。……去年的整治盗窃犯罪专项行动,还有打击和防范信用卡违法犯罪活动,这次用了“大会战”的词语,到底有什么玄机?
徐定安:过去称专项行动,往往公安机关集中自己的警察资源,来打击一些突出犯罪,通常用“专项行动”这个名词比较多。这次“大会战”大就是声势浩大,比以往的规模大,“会”就是汇集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同时也是整合警察内部,各个警种的力量;“战”就是各种的重点战,或者围剿战,可以这样解释。总的来讲,“大会战”相对起专项行动来说比较大一点。
主持人:徐总你看,其实从名称上来看是不一样的,但是不知道具体是什么区别,那么通过你的解释以后,网友们会更加的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又有网友提问说,用“大会战”,是不是浙江的一个“两抢”犯罪趋势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所以很迫切的使用“大会战”?徐定安:就全国来说,浙江整个社会治安安全度和群众满意度都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且还是一个比较大的比例。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开展这样一个“大会战”呢?并不是说“两抢”情况到了很严重的情况,我们急于要开展打击整治大会战。原因有三:第一个原因,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高度来做。事前我们进行了一些调查,老百姓对“两抢”犯罪深恶痛绝,因为“两抢”犯罪的一些类型,像拦住群众进行抢夺以及“飞车抢劫”,这样的行为在群众心目当中造成比较大的震撼,要求打击的呼声也是比较大,所以我们从关注民生的角度,一定要对“两抢”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整治。第二个原因,这几年通过打击整治以后,我们浙江“两抢”犯罪总的来说还是下降的趋势,因为我们最高的时候在2004年,我们通过逐渐整治以后,这种趋势逐年的有所下降,2008年比2007年下降了8%,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越来越明显,有不安全的因素逐渐在增加,处于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公安机关就主动适应社会经济这么一个形势,来打一个主动战,防止“两抢”犯罪的蔓延。第三个原因,浙江总的来说,老百姓比较富裕,说实话,口袋里的钱相对也比较多一点。对“两抢”犯罪分子说,不定在外省抢的东西,不如在浙江收益大,这样也吸引了外省的“两抢”犯罪分子到浙江,所以我们也需要打一个主动仗,如果外面都打的轰轰烈烈我们不打,那么那些“两抢”犯罪分子就都跑往浙江来了。因为浙江人有钱,而且浙江省以前在“两抢”这方面的防范打击力度也不是很大,所以基于这么几个原因,我们是打一个主动仗,打一个保障民生的打仗,并不是“两抢”现在不得了。
主持人:我也想问问我们开展“两抢”“大会战”具体有什么样计划?或者我们有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呢?
徐定安:大会战为期一年,在抓的过程当中,我们将从打击、防范和控制各方面同步。
第一,比如从我们公安机关来讲,我们组织便衣队,过去我们警察公开巡逻,犯罪分子见我们就像见到猫一般,这样我们也考虑改变方式,就是我们公开和秘密的两支队伍相结合,秘密的就是我们组建便衣队,这样使犯罪分子有一种害怕的感觉,会觉得这个警察说不定什么时候冒出来,确实也是这样,我们温州、杭州组建便衣队以后,犯罪分子正在实施“两抢”的时候,便衣队突然出来了,把犯罪分子抓住了,使犯罪分子感觉警察无处不在,给老百姓也有一种安全感,说不定警察就在我们身边,老百姓就可以更加的壮胆,这是我们公开和秘密的手段。
第二,我们警察加大打击和防范的力度,我们对发生的案件怎么办?我们警察利用各种侦查手段,千方百计的把案件破掉,把犯罪分子抓到,把他绳之以法,对犯罪分子也是一个极大的震慑。
第三,我们加强对各个复杂场所的防范,就是对容易发生“两抢”的地方加强力量,还有我们现在党委政府提倡一些社会上的公共组织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像安装一些社会治安的监控,通过这些手段来减少犯案。
第四,我们也对有些社会薄弱环节加强公安机关的管理,比如说有些出租房、旅馆,犯罪分子容易落脚的地点,对这些吃、住、服务行业等加强管控。
第五,我们也是调动社会的各方面的力量,因为警力有限,我们也是打人民战争,发动人民群众支持我们警察,共同来打击,这样就可以形成人民战争之势,使“两抢”犯罪成为过街老鼠,以此减少犯罪。
主持人:这次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应该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徐定安:第一个要使“两抢”犯罪案件有明显的下降,所以我们厅党委提出来,就是今年在去年已经下降8%的基础上,今年通过打击以后,能够再下降10%。
第二个要使老百姓确实感觉到安全感在增加,这个是老百姓实际上最需要的东西。
第三个就是我们整个社会反恐“两抢”犯罪的能力在增加,包括群众的自防能力以及打击犯罪的积极性都在增加。
第四个就是我们公安机关打击侦破“两抢”犯罪能力和水平在提高。
主持人:“徐总”您看,我们的访谈进行到这里,我们网上也十分的热闹,大家对您个人比较感兴趣,很多的网友说,第一次在网上看到这么高层次的警察跟我们进行交流,我们感到非常的高兴,也有很有亲切感。还有网友说,他说徐队长您好,他说像您这样一个工作生活比较繁忙的情况下,业余活动是什么?徐定安:首先我是一个刑警,可以说当了一辈子刑警,到现在已经有30多年了。你们有时候看电视、电影,那就是刑警风光的一面,当刑警有很多的苦衷、艰苦甚至有危险。但是当我们把案子破了以后,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以后,为人民群众办了实事以后,我们就会感到有一种使命上的成就感。在这些动力的支持下,虽然我们的刑警的工作很辛苦,有时候也很危险,但是我感觉当刑警也是我的一种追求,或者是我追求的一种目标,我愿意为它奉献自己的一生,就是无怨无悔。我的业余爱好,主要是和职业有一定的关系的一些活动,比如当刑警需要有各方面知识,西方有一个哲人说,任何知识对于两种人都是有用的,一种是作家,作家要写作的时候,就必须要了解各个阶层不同人群的生活状态,以及各方面的知识,像《红楼梦》的作家,可以说写的非常细腻,第二种就是侦查,因为你搞侦查的时候,各种案件,如果你没有生活的经历和阅历的话,你在研究案件的时候,甚至在研究犯罪心理的时候,你没有这方面的知识,就想不到这一点。还有我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看各种各样的书,涉及的范围比较广,但是从深度上来说可能就不够了。第二个业余爱好就是锻练。因为当刑警要有一个好的身体,如果没有好的身体,一方面就累跨了,第二个你碰到犯罪分子的话,你打不过,追不过就不行了。我们当刑警要有强壮的身体,业余喜欢锻炼身体,这是最主要的两个业余生活。
主持人:我想问问您,您当初萌发怎样的一个想法,想当刑警呢?
徐定安: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小时候的话,可能在读书的时候,有很多的理想,甚至有很大的理想,我们那个时候上学也没有很多的书,我非常喜欢看侦查小说。我也是1974年毕业以后下乡插队,后来我们这些知青被抽上来的时候就从警了,那个时候也没有自己自愿的,因为当了警察以后,组织要求你去当刑警,跟现在有些不太一样,那个时候更多是组织安排。一个偶然的机会当了刑警,一进去感觉这个职业很好,当刑警我感觉也很投入,开始把它当做一种职业,后来就当做事业,一种追求,调动自己的全身心投入到这个事业当中去。所以,这样一直下来,一辈子就到刑警了,我曾开玩笑说我这辈子就吊在一棵树上了。
主持人:“徐总”您觉得您所从事的职业最大的魅力在哪里?对于你个人来说。
徐定安:最大的魅力,就是当你破了案了以后,为群众把案子破掉以后,有一个成就感,第二个就是和犯罪分子做斗争,斗智斗勇,有一种挑战感,有一种智慧的博弈,对人生是一种挑战,这样会激发我们的激情。
主持人:就像徐总说的,付出才会感到幸福。在这里,网友也对徐总刚才提的问题,进行了延伸,他说最近您看也快高考了,很多的学生都面临高考热,比如像考警校热、考公安热,您对这个问题有什么样的看法?徐定安:因为我是当警察出来的,三句话不离本行,因为我自己身在刑警的岗位,可能带有一点感情色彩,我说当刑警是一个男子汉的活,所以我认为一些有志的青年,鼓励他们去当警察,尤其是当刑警,当刑警是很好的一种锻炼。现在很多年轻人面临就业的问题,最近几年因为我们公安机关也处于一种增编的状态,在这样的状态下面,近今年报考警察学院、警察学校的一些毕业生毕业以后,成为公务员,或者能够找到工作的概率比较高。从另一方面来考虑,就是家长感觉把小孩送到警校去学校比较放心,因为学校里面管理的比较严,所以在这几方面的状态下,考警察的人也比较多,我本人认为也是好事情,我鼓励有志者可以积极的报考警察,尤其是当刑警,我也是为我们刑警做广告,但是从我的经验和体会来讲,当刑警确实也蛮锻炼人。
主持人:当刑警真的是让年轻人非常向往的一项事业,但是从事这个职业的同时,需要花更多的心思去经营,要更多的情况下要把它当做事业好好的经营。说到这里,我们网友也十分热情和“徐总”交流,有一个网友就说了一些,他说此次“两抢”大会战是不是已经定了一些重点区域?这些重点区域划定的标准是什么?
徐定安:重点区域是相对而言的,重点的标准一般是指这个地方发案量比较多,我们就把它当做重点区域,在全省来说,“两抢”犯罪量最大的主要是集中在温州、宁波、金华,包括杭州和台州的部分地区。具体地说,像台州的温岭、路桥;宁波的慈溪、余姚;金华的永康、义乌;杭州的萧山、余杭。因为“两抢”它有一个基本上的规律,就是这个地方经济相对来说比较活跃,或者说经济比较热,那么外来人口相对比较集中。再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地方的摩托车保有量也比较大,或者说我们政府在某些区域、某些行业上的管控还不是很到位,在这几种情况综合的情况下,一般这些地方“两抢”犯罪就容易高发。我们希望重点地区的打击力度比其他地区要稍微大一些。
主持人:“徐总”您说到这里,我还是有点担心,现在犯罪团伙流动性比较强,在重点区域进行打击,会不会导致这些犯罪分子逃到其他非重点区域呢?
徐定安:这种情况也是有的,因为浙江的“两抢”犯罪嫌疑人以外来人口为主,我们做了一个统计,2007年以前,大概77%“两抢”的犯罪嫌疑人是外来人口。那么,去年我们统计,80%都是外来人口作案的,这些外来人口就像您刚才讲的,也有可能这个地方打的重一点,跑到其他的地方,所以我们在全省范围都开展,重点地区进行重点的打击,并不是说这个重点就打击,其他地方不打击了,所以我们也是全省开展打击整治的活动。我们也要防止他在“甲地”行凶了以后,又跑到“乙地”去作案,我们主要也是实事求是的根据实际来打击。
主持人:您看我们来看网友的留言,他说徐总您好,有些网友说特别是中河路与庆春路、中河路与凤起路、中河路与体育场路这三个交叉口,小偷特别多。一些小偷趁人在等红绿灯的时候,就把你的包或者手机抢走了,请问这算"两抢"么?公安部门将如何开展打击?
徐定安: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种就是我们行人在经过的时候不注意,犯罪分子在后边一伸就把你的物品拿走了,或者车停下来的时候,犯罪分子趁你不注意的拿走了,你不知道的情况拿走的,这是盗窃,很多的扒窃一般都是称为盗窃。在公开的场合下面,比如你在走路,我看到你的手机一把就夺去了,这就是抢夺;有时候车碰到红灯了,很多的女同志也是这样的,在开车的时候把自己的包放在副驾驶,车门也没有锁住,红灯的时候,犯罪分子上来把车门一拉就把你的包抢走了,这种公开的情况都是抢夺。这里面有抢夺和盗窃两种区别。抢夺也好,盗窃也好,都属于我们公安机关管辖的,对于这些犯罪分子都属于我们公安机关打击的对象。您讲的这种情况,我相信杭州市公安局也是花精力打击的,他们管的也比较严的,尤其在城区这一块,所以在杭州工作的同志,也都有感觉,杭州是一个比较安全的地方,就是连续几年国家安全指数的调查,杭州都是属于安全的城市。你讲的这种情况偶尔会发生,我相信杭州公安局肯定会加大打击的力度,但是警察不可能一年到头都在这里扎点,所以发生这些案件,或者犯罪分子没有及时得到打击,作为我这个刑侦总队长,也对网民表示歉意,非常抱歉,我们没有把犯罪分子都绳之以法,使老百姓感觉不安全,我们警察也感觉到问心有愧。
主持人:平时作为行人来说,走在路上要注意什么?徐定安:这个问题提的好,中国有句古话,“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很多的情况下,如果说我们的群众增加了防范意识,也可以使“两抢”犯案率能够下降。我们也分析了几种犯罪情况,一种就是现在很多犯罪分子尾随在银行取完款的当事人背后,因为浙江的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很多人都是大把大把的存取,这样就比较容易引起犯罪分子的注意,所以犯罪分子喜欢瞄到浙江银行的门口。我们尽量减少取出大额的现金,你去取款的时候,也要在周围看一下,这些犯罪分子会经常在旁边溜达,如果你取钱的时候发现有鬼鬼祟祟的闲杂人等,你就要注意了。有个很典型的例子,有一位女同志到银行取了30万,当时银行的保安告诉她小心一点,门口有两个人鬼鬼祟祟的,取款的人一想,她取了30万,而且自己也感觉有一些鬼鬼祟祟的人,而且当天是她一个人,所以她又把30万又存回去了,就空手走了。跟着她后面正好有一个男的取了4万,事实证明确实这两个人跟上来了,然后一到比较偏僻的地方就上来抢,然后这个当事人就跟这些歹徒搏斗,可是犯罪分子的人比较多,就拿着凶器把这个当事人给捅死了。第二种就是刚才讲汽车,汽车就是停车的时候,现在有些汽车犯罪分子怎么样,你银行取了钱出来,他在汽车前轮和后轮放空心钉,当你下来换轮胎的时候,他就趁你不备,把你副驾驶门拉开,把包拿走。像这种情况下,你一上车的时候,把两边的门要关好,这样不让他拉开,你过红绿灯也是这种情况,你关好他就不会这样了。有的犯罪分子看你门关好了,他要千方百计请你下来,他要敲你窗户的时候,你也要警惕,我们要不和陌生人说话,窗不要一下子打开,这样的话他就没有可乘之机。你如果行走的话,主要是对摩托车要防范,摩托车“两抢”你就要注意,“两抢”嫌疑人骑的摩托车,一般是两个人,他不可能一边开一边抢,所以对两个男的开一辆摩托车,时快时慢的情况,没有牌照的,对于这些你就要提高警惕了。行人在行走的时候,不要靠近快车道,尽量要靠近人行道里面,你背的包也是一样的,要尽量背在前面,这样就不容易抓走了。有些人打手机也是一样的,打手机尽量抓的牢一点,夏天的话,金项链要特别小心,女同志一到夏天以后,喜欢漏富,要更加严密防范,使犯罪分子没有可乘之机。
主持人:徐总你讲到这里,我们网友对您刚才说已经表示感谢了,这位网友说,很高兴听到徐总队长教的几招,还有网友说,很开心地说,徐总的名字真好,我们放心,一定安全。您取名字的时候,是不是有这样的考虑?
徐定安:大家都知道取名字的权力不归你自己,都是父母取的,其实也是碰巧了,想不到我长大以后的职业是干公安,人家一看到我就一定安全,一看到我办案的时候,也一定能够破。不管怎么说,从中国人的传统思想来看,看到我的名字可能也比较开心。
主持人:我们在这里也注意到了,这次打击整治中使用了一个法律上一个词语,叫“宽严相济”,既然要集中打击,为什么还要提出一个宽严相济呢?“严”又是指谁?“宽又指谁呢?
徐定安:“宽严相济”是我们国家司法政策,所谓“宽”的话,我们主要对一些偶犯,从犯,或者因生活所迫,像这种就是宽的。所谓“严”就是对一些惯犯,对一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比如说我们原来抢夺罪起刑点是1000元。对于累犯这些人我们这次浙江省的公安、警察、法院三家统一一个执法思想,我们根据浙江的情况,对这些重新作案的多次作案我们起刑点就降一点,抢夺500元就要抓起来。另外还比如说针对残疾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的财务,救灾、抢险等物品的,对于这些我们都要从重。因为他们已经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相比其他处理得就比较严。还有,对有几种抢夺怎么样转化为抢劫,因为抢劫处理比抢夺要重,有些抢夺的话,情节严重的,就按照抢劫来处理。比如说《刑法》上面讲,携带凶器进行抢夺,就是犯罪分子带了刀子这种凶器进行抢夺,抢的时候虽然他没有用,对于这种犯罪分子抓到以后,发现有刀的要按照抢劫罪论处。还有一种,犯罪分子开着摩托车,准备抢夺一些女同志的包,然后女同志发现了就跟犯罪分子拉扯,这种行为就是抢劫,这样就按照抢劫罪定。比如说,一个女同志背着包不注意,犯罪分子一把子抢过去,相互拽了很多的时间,像这种情况我们就按照抢劫罪来定。就不管数量多少了,抓到以后就处理,这就是从严和从宽。我们总的来说,还是要打击这种屡犯,还有就是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对于从宽处理的对象,也不是宽大无边的,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处理的。
主持人:网上对您刚才的讲话,还是有一点担心的,有网友这样问,这次打击的整治的难点在里?如果碰到这些难点以后,公安机关怎么样处理呢?徐定安:打“两抢”犯罪最大的难点就是它是一个顽症,目前想完全消灭这类犯罪的条件还不具备的。第二个难点破案难,因为摩托车开过来以后,一下子拽走了,你要破案的话,如果去问失主情况,失主的精神会非常的紧张,到底谁抢的,开的什么车都记不住了。第三个难点抓捕难。犯罪分子作案以后就走了,现在犯罪分子都是甲地住所,乙地作案,有些甚至作案以后,就回老家去了。第四个难点审讯难,当场没有抓到了地他就赖,我们好不容易把犯罪分子抓到了,一搜查就是没有东西,说句难听一点就是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型。作为我们公安机关来说,不管怎么样难,我们要知难而进,必须打,这里面也需要一个社会形成对“两抢”犯罪象老鼠过街一样,人人喊打这么一个场面,人们群众也提高和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自觉性,再加上公安机关的打击,“两抢”犯罪可能减少。
主持人:虽然难处很多,但相信一定可以克服过去。今天我们的主题是关乎百姓生命安全的“两抢”话题,来到我们访谈直播室是浙江省徐定安总队长,你看“两抢”大会战提出一个“该开枪时就开枪!”,其实我们媒体和网友都十分关注这个问题,有一帮人认为碰到犯罪的时候,我们该开枪,但是另一方面又提出了什么时候是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我们怎么去把握这个度?请徐总给我们网友分析这一下这个度怎么爸把握?徐定安:首先要明确一点,就是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当中,使用武器是人民警察法有明确规定的,就是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情况下,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上规定比较明确比如结伙抢劫,以暴力方法抗拒或阻碍人民警察行使职务的,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等等,这种情况经警告无效,人民警察可以使用武器。对来不及警告,可能警告后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我也关注了前段时间宁波市公安局在新闻发布会的时候,他们也讲到了这一点,有50%的网民是支持的,因为他们不了解这个情况,应该说我们在这次打“两抢”当中,是强调这个问题,并不是我们浙江省公安机关或者宁波市公安机关就使用武器问题作出规定,这不是我们省说了算的,而是法律规定我们在一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武器。第二个要明确什么样的情况下使用武器的问题,因为最近两年“两抢”犯罪也比较严重。我们做了统计,2004年以来,全省发生600多起抢劫杀人案件,占了我省杀人案子的百分之十几。2006年以来因两抢犯罪引发5000多个群众受伤。因为有时候摩托下一下子把你拽倒,后脑着地,当事人就会受伤,甚至造成死亡,这几年由于“两抢”造成的受伤或者是死亡的案件呈现出增多之势。我们在抓铺的时候,犯罪分子会使用武力,警察受伤的例子比较多,所以说我们警察在打击“两抢”犯罪过程当中,不但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同时也要保护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如果我们警察连自己都保护不了,那怎么保护人民群众呢?犯罪分子拿刀了,不可能我们也拿一个刀。我们警察法和人民警察枪械使用规定当中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使用武器,有时候明明可以使用武器的为什么不使用呢?我认为就该开枪就得开枪,但在使用武器,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目的,以尽量减少人员伤亡为原则,如果用辣椒水能够解决的,就不用开枪解决了,如果打伤能够解决的,就击伤就行,总之以尽量减少人员伤亡为原则。说实话,鸣枪警告还可以警告,但是如果鸣枪警告以后无效的话,法律规定可以开枪的,因为有时候鸣枪以后,犯罪分子还打过来了,那如果不使用武器的话那就更危险了;还有一种就是在鸣枪来不及的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直接使用枪。在使用枪的情况下,我们尽量是打伤为原则。有时候我想打他下部,也有可能打到上部,从我们执法的理念来说,所以一方面我们要敢于用枪,还要善于用枪,以制服犯罪分子为原则。不是没有限制的,把你打伤了,你知道失去抵抗能力了,我再补上一枪,我们主要是以尽量的减少人员伤亡为目的。我讲了三层意思,第一层就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第二个层意思就是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我们“该开枪时就开枪!”的,第三种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从这个道理来讲,广大网友们应该说会支持我们的,因为我们于法于理都可以站得住脚的,我们看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我想网友也是于心不忍的,只有我们对犯罪分子暴力抗拒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开枪时就开枪!”,把他的校嚣张气焰打下去,这个对我们也是好的。
主持人:还有一个网友关注到这个问题了,可能这个网友也是从事警务工作的一位网友,他说用枪问题,实在有很多的困扰,像我们这样一些基层民警,不敢用枪,有的时候我们也吃不准,到底这一枪打下去,会不会出问题,这样的心理困扰,会不会对“两抢”大会战带来困难?徐定安:说句实话,我们浙江的警察,总的来说,我们水平比较高,同时我们浙江的警察执法过程还是比较温和的,比如用枪的情况下比较少,真正能够用枪的不多,尤其是个别地方枪支也没有动过,所以我们民警在没有动枪支以前,总是有这样那样的想法,生怕打错了,误伤群众,或者打过头,领导要追究责任了,可能会存在这种情况。我认为有这种想法的民警在意识上要转变,在必要的时候一定要行使法律赋予你的职责,“该开枪时就开枪!”。第二,在民警对犯罪分子开枪的时候,按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为原则,但是真要开枪以后,按照枪支使用条例,其中是有一个程序的,如果在把犯罪分子打伤了或者是打死以后,首先要及时向上报告,然后通报检察院看现场,大家认为这个枪该打的就没事。所以应该打还是要打,这里面我也希望各位警察的网友,要理直气壮的“该开枪时就开枪!”,从我们上级的层面来说,首先是鼓励和支持民警该出手时就出手,请他们消除一些顾虑。作为我们的民警,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如果由于枪法不好,打的时候本想打伤,结果打死了,按照客观情况来判定,我想相关的部门也是能够理解和支持。所以这里面请警察的网友们,不要有顾虑。
主持人:就像“徐总”说的,只有你要理直气壮的在该打的时候打下去了,老百姓才有安全感,这里有一个网友说,在遭抢劫的时候,怎么做正当的防卫?如果他把犯罪分子打死了需要负责吗?
徐定安: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了,正当防卫从法律上规定,有一个正当防卫的行为,正当防卫必须掌握一定的度。比如说你将实施“两抢”的犯罪分子,把他打倒了,他如果失去反抗能力了,那就就不能再打了,更不能把他打死。当你把犯罪分子打倒以后,看他还没有死或者觉得不解气,就想再解解狠,就上去没完没了的打他,这个就是防卫过当了。法律上规定对防卫过当要追究责任的。比如说你正好下班,拿着一个棍子,犯罪分子来抢了,你把犯罪分子打死了,这个从法理上讲,不认为你是防卫过当。如果把他打倒了以后,你再去打的话,这就是防卫过当了。只如果在制止的过程当中,你超过了一定的力度,只要主观上不是刻意的把他打死,法律上都认为是正当防卫的。
主持人:不知道这位网友对我们“徐总”的回答还满意吗?那么大家都知道,从提出“大会战”到现在半个多月了,请谈谈目前战果怎么样?徐定安:省政法委是2月12日开了一个电视电话会议,做了动员部署以后,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迅速投入了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大会战,到目前为止,全省已经摧毁了“两抢”犯罪的团伙211个,抓获了“两抢”团伙1300余个,抓获了逃犯230个,破获案件1722起,其中有几个案件还是破的比较好。像春节前后,温州乐清连续发生了3起抢劫私家车驾驶员的,这个案件在温州公安局和乐清公安局的共同努力下面,查获犯罪嫌疑人6人,目前已抓到了3个。前两天还有一个案件,就是在宁波有一个学校,宁波高教园区理工学院门口,2名学生遭到3名歹徒的抢劫,有一名学生受伤了,当天晚上宁波市公安机关就抓获了2名嫌疑人。又如说瑞安公安局日前抓获了6名犯罪嫌疑人,这6名嫌疑人专门针对单身行走的女性,把她拉上车,然后把她们的银行卡号和密码逼出来,对她们进行抢劫,还有更严重的对她们还实施了强暴行为,这个案子影响也很恶劣,现在已经抓了8名犯罪嫌疑人。我们杭州、金华,其他地区,各方面案子破的应该来说成效还是比较好的,犯罪气焰得到打击。
主持人:徐总我这里还有关于温州的数据,仅去年,温州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两抢”等犯罪嫌疑人就达400多人。与之相应,温州市“两抢”案件受理数去年比前年下降15.59%,破案数上升10.39%;全年追缴被盗抢汽车811辆,发还被盗抢款物共计5000余万元,这是一组。还有一个网友问的,“两抢”犯罪在开始打击以后,会不会出现一个高峰,如果有的话,这个高峰在什么时候?徐定安:“两抢”犯罪高峰有一定的规律,一般是两个高峰,一个高峰在夏天,因为夏天很多女同志,就是项链外面一挂,衣服穿的比较少,包随便一拿,容易被抢。第二个高峰,是春节前后,为什么呢,就是犯罪分子也要过年的,尤其是外来的犯罪分子,他回家去的时候,就要捞一把,这个时候春节以前也是一个高峰,春节以后也是一个高峰,过完年他回来了,两手空空的,杭州在城站专门做了调查,外地民工下了火车站,很大数量的民工都了身上很少带钱,还有两手空空来的,他就是想好就是搞违法犯罪。夏天我这里劝一些女网友们,你们的项链、手机等不要太露,还有一些包,太露了以后,容易引起犯罪分子抢劫。
主持人:还是以防范为主,在打击整治“大会战”达到预期目标以后,你看我省还会再次开展这样类似的打击活动吗?
徐定安:什么犯罪严重,我们整治什么犯罪。比如说“两抢”,我们今年主要是打主动仗、保民生仗,所以今年调集比较大的警力资源,集中打击整治“两抢”。如果说到了下半年或者是年底以后,那我们可能会改一种方案。如果说通过我们一年的努力,还是不好,那么我们还可能会加大打击的力度,主要根据我们打击的结果而定。我相信在全省公安机关的努力下,在全省人民的支持下,今年的打击整治“两抢”犯罪,一定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效果,一定能够压制住犯罪蔓延,或者上升的一种趋势,如果达到这个结果,我相信我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就可以提高了,我们的就可以集中精力做一些对民生和社会更有益的一些事情。
主持人:很高兴徐总来做客我们的访谈,不知不觉和网友交流了一个小时,时间也差不多,我们非常感谢“徐总”参与我们网友互动的节目,最后请徐总用概括一下,你对“两抢”大战会有什么说法呢?
徐定安:我对今年打击整治“两抢”犯罪很有信心,我相信在全省人民共同努力下,在公安机关和政法部门的努力下,打击“两抢”,整治“两抢”的犯罪,一定能够取得辉煌的战果。
主持人:好,本次访谈要到此结束了,但轰轰烈烈的“两抢大会战”才刚刚开始,期待通过全体警察的努力坚守,通过警民的齐心合作,我们浙江的治安会变得更好,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收看。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