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参与公益性的短信评选活动后,消费者被“代扣”了1元的信息费。消费者认为“代扣”行为不合理,怀疑这是不是一种“消费潜规则”?日前,温州日报联合市消费委开展征集“消费潜规则”活动以来,市民吕利民向本报反映了该案,并表示他已向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被代收的1元“信息费”。
据吕利民介绍,去年12月24日,他参与了我市某机关部门组织的公益性评选活动。当日17时34分他依“投票规则”提示,用自己的手机向“1062106282”发短信进行投票。18时27分,“10658166”回信反馈:“感谢您使用浙江电广公司的媒体点播业务,服务代码10621062,信息费1元/次,由中国移动代收。”吕利民认为自已没有使用“浙江电广公司的媒体点播业务”,而手机资费实行统一定价,短信资费仅为0.1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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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吕利民认为移动公司以“代收”“信息费”为名收取1元钱,构成违约。因为作为手机通讯业务的消费者,他只与移动公司有合同关系,而并没有和浙江电广公司产生合同关系。可是,移动公司这种的“代收”行为使用户预存话费缺乏应有的消费安全保障。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吕利民专门向鹿城区法院提起了诉状,要求退还违约收取的“信息费”。
吕利民表示,该官司的输赢,从表面上看只有1元钱,但隐藏其背后的潜规则,需要引起社会的关注。如移动公司没有经授权就实行代扣行为,看似公益性的评选活动却存在谋利嫌疑。
据悉,鹿城区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并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记者 肖新华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